一、案件发生与初步侦查 1981年5月5日下午,上海市卢湾区复兴中路一条狭窄巷弄内发生一起严重的流氓械斗。两伙人员持刮刀、斧头等凶器互殴,冲突中一名男子被刺倒地,另有人重伤。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涉案人员已四散逃离。伤者被紧急送医抢救,因腹腔及肾脏大量出血,于次日凌晨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身上仅发现一张署名“阿二”的信笺,未见其他身份证明,给侦查带来困难。卢湾分局刑侦队随即展开调查,通过指纹比对、笔迹鉴定等手段,确认死者为康东华,系青东农场劳教逃跑人员。 二、追踪线索与嫌疑人锁定 根据现场目击者证言和群众举报,公安机关逐步掌握涉案人员线索。主要嫌疑人外号“飞飞”,案发时身边有一名外号“法国拉三”的女子。经查,“法国拉三”本名张心愿,为刑满释放人员,近期频繁出入浙江路一处住所,该处房东外号“白面包”。 在派出所协助下,公安机关很快找到张心愿及“白面包”。继续核查后确认张心愿并未在案发现场,但其提供的信息显示,“飞飞”可能藏身南市区大境路一带。侦查人员随即扩大排查范围,走访南市分局辖区多家派出所,最终在露香园路派出所掌握了嫌疑人的落脚点。 三、凶手身份确认与犯罪历史 经查,“飞飞”真名徐静高,时年二十八岁,住南市区东青莲街四弄五十六号,长期从事流氓违法犯罪,手段凶狠。 徐静高早年即涉扒窃。十九岁时因扒窃并持刀伤人致两名群众重伤,被南市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附加两年缓刑;缓刑期间仍继续作案伤人。入狱后又多次殴打同监人员,累计致六人受伤,法院再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1978年刑满后,他曾回安徽临泉县务农。1980年2月返回上海后失业,同年3月因盗窃被捕。6月9日南市区法院审理期间,他趁休庭之机戴铐逃离法庭,自此开始流窜作案。 四、专案侦破与全面追捕 确认徐静高为主要嫌疑人后,卢湾分局刑侦队迅速成立专案追捕小组,并在南市分局配合下采取措施:发布通缉令,组织全市协查追捕;对其七十余名社会关系逐一调查并落实管控;以其胞弟徐静详以及大境路菜场职工施金来等人为重点,追踪其行踪。 侦查显示,徐静高反侦查意识较强,常变装躲避盘查,时而衣着光鲜,时而伪装成拾荒者;从不在同一处停留超过两晚;与人共餐时一旦有人离席便立刻离开,行动隐蔽、不透露去向。 五、案件侦破与法律制裁 经持续追捕,徐静高最终被抓获归案。审讯中,他供认使用三角刮刀刺杀康东华并刺伤他人的事实。参与械斗的同伙陈金运、傅化生、金何敏等人也在短期内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查明,徐静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82年,徐静高被依法执行枪决。
从一张署名信笺到确认身份、锁定凶手——从跨区走访到合围抓捕——这起案件再次表明:城市安全既依靠法律的刚性约束,也离不开基层治理与警务协作的细致落实。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对风险隐患加强前端防控,对群众线索及时核查回应,才能更好维护社会秩序与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