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了个新规,网络外卖和网售食品的日子可就没那么好过了。平台不能只收钱不干活,得负起全责来。从3月起,总局还要搞个半年的“雷霆行动”。 这几年我国外卖市场发展得特别快,估计今年外卖市场规模能突破1.4万亿元,增长超过10%,差不多占到餐饮总收入的24%了。年轻人都习惯点外卖了,但这高速增长背后也有不少问题。资质造假、虚假营销、审核不严这些事儿层出不穷。 所以这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两个规定:一个是关于网络餐饮服务的,另一个是关于网络食品销售的。总局的负责人孙会川在发布会上说,这两个规定就是为了把责任给压实了,不让“流量”和“质量”分家。 这三个方面要提升外卖的“放心指数”:第一是给平台负起主体责任。外卖平台得管好商户资质、信息公示、过程管控和问题处置这些事儿,让商家备案后就担起责来,上线就得受管。孙会川说得直接:“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第二是管商户的规范经营。商户得有个真正的实体店,经营项目和地址得和资质证书对上号;原料控制、设施维护和操作规范也得严格落实;不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者委托别人代工;没提供堂食的商户得专门立个标识。孙会川也警告了所有外卖商户:“‘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不上门’不等于‘没人管’,食品安全是底线。” 第三是把违法违规惩戒的防护网给织密了。把外卖平台当成电子商务平台来管,和《电子商务法》衔接起来;加大罚款力度,最高罚20万;要是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得按上一年的收入来罚款。 现在对网售食品安全特别是平台的管理责任规定比较少,这次总局制定了《网络食品销售规定》,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来压实责任。 明确了三方的责任:平台要对平台内的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入网商家要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得负起监管责任。 还有执法协同机制和贯通协同机制:各地要跨区域协作办案;平台要及时给商家推送风险提示;商家发现平台推介的食品有问题也要及时告诉平台。 执法这一块也强化了:违法发生在别的地方也能由当地省级部门管辖;加大对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中虚假宣传的乱象,总局决定在2026年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