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行服用附子中毒身亡引警示 专家呼吁加强毒性中药材监管

一杯自制中药引发的悲剧再次敲响警钟。据报道,上海一名35岁患者因自行泡制并服用网购“附片”,突然陷入昏迷并出现心脏停跳,经医院连续8天抢救仍不幸离世。事件暴露出毒性中药使用中的现实风险,也引发公众对管理与用药安全的关注。该患者多年血糖控制不佳,轻信中药效果,长期在网络平台自行购买各类药物。事发前,他在直播间购得所谓“四川江油附片”,用热水泡制后服用。医生核实发现,该“附片”实为由附子切制而成。附子属于药性峻烈的毒性中药,含剧毒成分乌头碱,对心脏有明显损害作用。少量误服即可中毒,过量则可能出现严重心律失常、心跳停止甚至死亡。医学专家分析认为,该患者使用剂量明显超出安全范围,且煎煮处理时间不足,最终引发急性中毒并导致呼吸心跳骤停。附子的危险性在于毒性不易被普通人准确判断,而中毒进展又非常快。尽管产品外包装标注了“煮2个小时以上”“谨遵医嘱”等提示,但对“含乌头碱、具有高致死风险”等关键信息提示不足。部分消费者对中药药性了解有限,或不认真阅读说明,容易误以为“天然就安全”,从而放松警惕。一旦发生乌头碱中毒,起病迅速、救治窗口短、死亡风险高,这也是该患者最终未能挽回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因擅自服用附子危及生命的情况并非个案。2024年以来,广东、浙江、云南等地均报告过类似事件:有人轻信偏方,自行煎煮含100克生附子的汤剂,导致多脏器中毒;有人因畏寒网购40克生附子水煮服用,出现严重休克;也有人多次自行煮食附子,反复进入抢救室。这些案例提示,毒性中药的不规范使用正在成为值得警惕的公共卫生风险。面对这个情况,部分地区已加强管控。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安办近期发布通告,在全州范围内城乡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场所一律禁止售卖生草乌、附子附片。通告明确,这类物质属于毒性中药材,纳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不是食品,不能作为食品或普通药膳使用。对违反规定擅自售卖者,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等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网络购药平台仍存在监管薄弱之处。消费者在直播间、电商平台购买毒性中药相对容易,而平台对商家资质、产品信息完整性、风险提示等审核仍不够严格,客观上增加了滥用风险。专业人士强调,附子等毒性中药必须在具备资质的中医师诊断与指导下使用,不能自行购买、配伍和煎服。因此,强化网络药品销售监管、完善标签与说明、提升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已成为现实需要。更长远而言,建立毒性中药全链条管理体系至关重要,包括规范生产与流通、完善销售准入、统一标签与说明书标准、发挥医疗机构和药学专业人士的指导作用,并持续提升社会层面的用药常识。同时,还应更完善中毒应急救治体系,确保患者能够尽快获得规范、专业的救治。

中医药的价值建立在辨证施治与规范用药之上,毒性中药更容不得“试一试”的侥幸。一次随手网购、一次自行泡服,可能在极短时间内酿成不可逆的后果。守住用药安全底线,既要监管端织密网络,也要公众端建立常识:把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员,把风险提示当作生命提示。只有让“可追溯的流通、清晰可懂的警示、及时可及的医疗服务”形成合力,才能尽量把悲剧止于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