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平拐卖儿童案的判决书,发现一个关键人物“梅姨”浮出水面

大家好,我是南都N视频记者杨婷,3月23日这天,我梳理了张维平拐卖儿童案的判决书,发现一个关键人物“梅姨”浮出水面。虽然这案子离2023年4月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很久,但判决书里提到的一些细节依然让人震惊。 首先,“梅姨”到底是什么人呢?原来她是这个犯罪团伙的中间人,给张维平介绍买家。在张维平的多次供述里,“梅姨”经常出现,“她说有小孩她都要”,这句话听着就让人觉得瘆得慌。每次买卖成功,张维平就会把1000元钱给“梅姨”当中介费。 时间回到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在这期间,张维平自己一个人就拐卖了8名儿童。到了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周容平等人还因为密谋入户抢走一名幼儿而被牵扯进来。案子发展到后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张维平、周容平判了死刑;给杨朝平、刘正洪判了无期徒刑;给陈寿碧判了有期徒刑十年。 这案子最吓人的地方还不止这些。我之前报道过一个细节,2005年左右的时候,张维平在广州增城租了房,他想把隔壁两岁多的小男孩拐走卖掉。于是他给“梅姨”打电话,“她说有小孩她都要”。后来他抱着孩子上了中巴车给“梅姨”报信。 对方让他去增城十车队旁的斜坡等车,“梅姨”带着他俩坐大巴去了河源紫金车站。天黑了后他们在附近旅馆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梅姨”带着他们走到河边,一对夫妇已经在那儿等着了。这一次对方给了13000元现金给张维平。 当张维平把小男孩交给那对夫妇后,“梅姨”就带着他坐大巴回到增城。就在回去的路上,“梅姨”拿到了张维平给的1000元介绍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作案过程中还有一位叫刘正洪的人也参与了其中。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一连串发生在2003年9月到2005年12月的事情,“梅姨”在整个作案链条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她负责联系买家、收取中介费,甚至直接参与到运输被拐儿童的过程中去。 好在经过了警方的努力追捕和审判机关的公正判决,“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终于取得了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也就是那个关键人物“梅姨”落网了。 2023年4月这一天对于那些受害家庭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了。虽然这只是正义迟到的到来,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社会对罪恶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