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成效,统筹安排新一年重点任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这是当前金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5年,金融监管部门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实现重大进展,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不断扩围增效,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接续置换重组工作推进,防非打非工作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这些成果充分表明,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风险上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风险防控体系日趋完善。 当前,金融领域仍面临多重挑战。中小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险状况直接关系到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会议指出,要着力处置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牢牢守住不"爆雷"底线。这充分反映了金融监管部门对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视和清醒认识。 为此,2026年金融监管工作将从五个方面重点推进。首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这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举措。其次,严密防范化解涉及的领域风险,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依法合规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严防严打严处非法金融活动。第三,切实提高行业高质量发展能力,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合理优化机构布局,深入整治无序竞争,持续规范行业秩序。第四,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强化"五大监管",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做实分类分级监管,加快推进"金监工程"设计和建设。第五,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质效,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促消费、扩投资的金融供给,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加强民生领域金融支持。 ,金融监管部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加注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会议强调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这反映了金融监管工作从单纯的风险防控向风险防控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转变,更加符合新发展阶段的要求。 同时,金融监管部门还将更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通过加快推进"金监工程"设计和建设,扎实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有效发挥"四级垂管"整体效能,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不断提升金融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国际竞争力。 在支持小微企业和新就业群体上,金融监管部门将完善金融服务,更好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着力促进稳企业稳就业。这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很重要。
在全球形势加速变化的背景下,金融监管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考验;本次工作会议既是对具体工作的部署,也是对国家金融安全战略的深化落实。当防控系统性风险成为全球课题,中国金融监管的主动作为不仅关乎自身稳定,也将为国际金融治理提供重要参考。未来需要持续关注政策执行效果,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与房地产融资机制创新这两大关键领域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