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证能不能拿钱?

最近这事儿挺有意思,新疆那边有个叫迪先生的人碰到个大难题。他几年前买了同村人的宅基地盖了房子住,可是一直没拿到那个大红本儿——房屋产权证。结果这次要拆迁了,拆迁队的人死活不给补偿,理由就是他没有证。迪先生不服气,觉得自己在那儿住了那么多年,好歹也是房子的实际主人,凭啥不给钱?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其实啊,现在不少老房子因为历史原因手续不全,这种情况在拆迁中特别常见。大家都在问,没证能不能拿钱?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提过意见,说不能因为没证就完全不管。道理很简单,房子是人家自己花钱盖的,又不是违建。关键得看这个房子是不是一直在用,权利人有没有投入了大笔资金。 就像迪先生这种情况,他在那住了好多年了,财产权益早就形成了。法院的意见很明确,对于这种历史遗留的问题,不能搞“一刀切”。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综合考虑建房时间、来源、当地政策等等各种因素,给实际使用的人适当的补偿。 迪先生现在挺苦恼的,同村很多手续齐全的人都拿到钱了,他却收到了《不予补偿决定书》。他真的一点希望都没了吗?其实也不是。遇到这种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最好赶紧找个懂法的律师帮忙打官司,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拆迁补偿讲究的是“公平补偿”,不能光看有没有证这一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