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直播乱象无视个体尊严试探法律红线还有可能侵蚀社会互信和公共安全感

把镜头悄悄对准毫无防备的顾客,这种公共场所直播乱象让大家很担心隐私问题。这个行业的自律和监管都得抓紧了。随着网络直播越来越普及,它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但是当直播把公共场所中的人们拍下来,个人隐私和权益的问题就跟着来了。最近,消费者反映在餐厅、健身房还有汤泉馆这些地方“被动入镜”的事情不少见,这说明商业直播的边界不清晰,经营者也没尽到责任。 我就去了上海市闵行区的汤连得多喜温泉馆看看情况。那天是周末高峰时段,馆内顾客穿着桑拿服走来走去。同时,这个商家在某线上平台开了个直播间,用固定机位的手机对着连接二三楼的木质楼梯区域不停地直播。这个区域是顾客必须经过的地方,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会被清晰捕捉到并公开发布出去。而直播背景中,主播还在推销洗浴套票。 查了一下这个直播间经常长时间固定场景直播。关键是,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商家没告诉顾客有摄像头和拍摄行为。顾客不知道账号的话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拍到了网络上。当问起是否征得同意时,商家工作人员一开始说镜头主要拍“楼梯”等没有人的地方并承诺调整。可承诺之后没几分钟直播画面没怎么变还是能看到顾客影像。 不仅仅是这家汤泉馆有这种情况。记者发现类似做法在一些经营场所也很常见。有的把机位放高处用“监控视角”拍摄大厅公共区域;有的用镜头对准装饰物却忽视背景中人流被摄入的事实。这些商家都有个误区:觉得在自己店里面做直播属于自己经营权范围内的事情,只要不特写拍人就不用征得同意。 这种认知跟法律保护肖像权、隐私权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差得远了。分析指出了几个问题:第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能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公共场所里能识别身份的影像还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二是“知情-同意”原则缺失。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第三是行业惯例有不良倾向;第四是监管存在挑战和空白。 技术进步跟商业创新不该牺牲公民基本权利。公共场所直播乱象无视个体尊严试探法律红线还有可能侵蚀社会互信和公共安全感。遏制这个趋势需要多方努力:经营者要有法律底线思维尊重消费者隐私;行业组织要加强引导制定规范;监管层面要与时俱进完善细则加大查处力度。 只有把权益保护落到实处才能为数字经济营造清朗环境确保技术进步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