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老婆孩子去洗浴被人猥亵

“以为能好好放松,哪晓得碰上恶心事……”家住陕西安康的刘先生拨打华商报热线称,1月31日晚,他带老婆孩子去西安城北的“溪海岸”汤泉洗浴。一家人花了1200元买了套票,原本打算在里面过夜享受头疗搓澡,结果因留宿区域人满为患,他们只得去2楼电玩室将就。那里有30平方米大,进门就是高起30厘米的地板台子,大家只能睡在上面,连枕头被子都没有。 到了凌晨6点50分,妻子在熟睡中感到有人故意触碰自己的脚。她下意识蹬了一下,没想到对方竟然又碰了一次。“那感觉既恶心又恐慌。”妻子事后告诉刘先生。到了7点13分,妻子终于按捺不住打了电话求助。刘先生赶到时看到有个20多岁的陌生男子站在妻子面前,问他怎么了也不吭声。孩子睡醒后,夫妻俩去了大厅,这时老婆才透露出刚才被人猥亵了。刘先生急忙冲到电玩室门口堵住那人,对方却不承认,只说可能是腿碰了一下。刘先生要求调监控核实情况,前台工作人员却以不能看为由拒绝。 面对妻子的遭遇,刘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发生了这种事,连句道歉都没有。”他说店家一直没给出解释。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取了监控视频。根据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警方已以“猥亵”立案。2月2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前往“溪海岸”询问情况时,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开会去了无法接受采访。 对于这种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问题,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川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洗浴场所有法定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可以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退还消费款项等。 刘先生提到购买套票中并未加收过夜费,且店家也未登记他们的身份证信息。根据该店门口展示屏的“宾客须知”,该店为24小时营业,凌晨2点到6点在店内过夜的贵宾需加收30元/人的过夜费并登记身份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