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那些不靠谱的“神翻译”,深圳打算通过立法来整治公共场所的外文标示。以前咱们去地铁站听着中英文播报,看地图上贴心的英文指引,走在大路上看路牌醒目又规范,早已习以为常。可到了2026年11月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深圳召开的时候,来自亚太经合组织的各成员国代表都会齐聚鹏城,城市里的每个细节都逃不过大伙儿的眼睛。哪怕是个普通的路牌、一份简单的指引,都可能变成大家认识这座城市的窗口。为了让深圳的国际范儿更足,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还有深圳市志愿者联合会搞了个“啄木鸟行动”,呼吁大家拿起手机帮着挑刺。“志愿深圳”的小程序里已经专门设了个反馈专区,只要扫一下码就能上传问题,系统还会自动定位。要是想知道自己的建议准不准,还能一键跳转到“深圳外文公示语查询系统”去比对。 除了线上征集意见,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也发话了,这次要对公共场所英文标示进行严格规范。早在2013年,深圳就已经搞出了全国首部关于外文公示语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公示语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在这次立法,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设置和使用规则,目标就是提升国际化水平,打造更有影响力的大都市。 新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0条。条例里把外文公示语定义为公共场所用中文对应的外文译文,主要是提示场所名称、导引和设施用途。公共场所又被分成了必须要设和可以设两种。必须设的地方比如出入境口岸、城市道路、公园、政务服务窗口等等;可以设的地方就不需要硬性要求备案了。不管是必须设还是鼓励设的场所,如果要第一次或者改动公示语内容,都得提前二十天跟区里的主管部门备案一下。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了用字要规范,中文汉字得放在显眼的位置,不能光用外文糊弄人。如果没有现成的标准就照着国际惯例来办。主管部门还要负责制定译写规范并公布出来,还要建个网络平台方便大家查询,还得请专家顾问来把关。 监管方面也有一套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收材料;市外文主管部门要管着制定规范和平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助监管;还要每年报一次专项报告;鼓励市民网上举报纠错;更欢迎懂外语的人和在深的外国人来当志愿者帮忙纠错。这次意见征集截止到4月17日,大伙儿可以直接上深圳市司法局的网站去看看详情、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