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徐汇那边出了个事儿,一个53岁的独居大姐叫邓女士,之前突然脑淤血倒在出租屋里,因为没亲人,房东催租时才被邻居发现。因为没人联系,民政和法院那边就很头疼,谁来管她成了大问题。徐汇区民政局想到个办法,先让邓女士的户籍地居委会——也就是华泾镇印象旭辉居民委员会来临时管着她。3月11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下了命令,正式把居委会定为她的临时监护人,同时徐汇区公证处还给居委会发了张“临时身份证”。这样一来,医疗和财产管理就有合法的主体了。 邓女士是个拆迁户,账户里趴着近600万元的补偿款,可她十几年都没买房,一直在租房过。这笔钱本来是救命钱,医生说只要意识恢复就能多活很久,但因为没人能签字掏钱治病,以前的治疗都没法继续。居委会接手后,医药费很快就垫付上了,护理也开始执行了。到了3月19日凌晨,邓女士的生命体征突然变弱,2点47分的时候被宣告临床死亡。她走后留下600万元存款和一套出租房,现在大家都在找她有没有遗嘱线索。如果确认她没指定过管后事的人,居委会就会去向法院申请让民政部门当遗产管理人。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不少讨论,大家都在想独居的老人以后该怎么办。有的人说政府该早点建个专门的托管机构;还有人希望能实现“一网通办”,别让老百姓到处跑腿;也有人担心亲戚突然出现争遗产;还有人觉得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活好当下才是真的。 这事也给活着的人提了个醒:最好提前做四件事——立遗嘱、设信托、指定医疗代理、告知社区。生命通道打通了只是第一步,制度和文化都要跟着升级才行,这样才能让像邓女士这样的人走得安心点,也让活着的人少跑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