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到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民政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系统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要求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措施,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妥善照顾。 当前困难群众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取暖成本上升、生活支出增加、特殊群体照顾不足等。民政部已印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基本生活救助上,民政部将指导各地执行低保、特困供养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表示,各地要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于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各地要优化流程,加快审核和资金发放速度,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申请周期长而影响基本生活。 资金上,民政部和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地还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多种方式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应对突发困难中发挥关键作用。民政部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政策,提高救助时效,发挥临时救助的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作用。同时要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做好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取暖救助是北方地区冬季保障工作的重点。民政部将指导北方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措施,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的过冬困难。据统计,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拓展。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和物资。 为及时发现和帮助困难群众,民政部强调要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期退出救助人员的动态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同时密切关注物价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各地民政部门还组织力量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内各类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进行走访探视,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具体需求,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民生保障重在雪中送炭,更在制度托底;把取暖救助、基本生活救助和临时救助做得更精准、更及时——既是对困难群众的直接支持——也是对社会运行底线的有力守护。随着政策执行力度持续加大、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基层服务更加主动细致,兜底保障将更好体现公平与温度,让更多群众在寒冬与节日里感受到稳稳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