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污水治理率五年跃升53.8% 高寒地区环境整治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活品质和乡村宜居水平,是夯实民生福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然而,长期以来农村污水治理一直是该省农村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 黑龙江地处高寒地区,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对污水治理工作构成了独特挑战。冬季寒冷漫长,气温低至零下三四十摄氏度,传统污水处理工艺难以适应极端气候条件。同时,该省村屯分散分布,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运维管理难度大。这些客观因素导致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一度处于基本空白状态。 面对这些困难,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推进污水治理工作。五年来,全省累计指导4779个行政村完成环境整治,覆盖面积和村庄数量不断扩大。其中,13个县市区实现了美丽乡村整县建设,形成了示范引领效应。最为显著的成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基本空白提升至53.8%,超出"十四五"规划目标13.8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了该省在农村环保工作上的决心和成效。 为了破解高寒地区农村污水治理的难题,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适应本地条件的技术方案。目前已形成12种寒地适配的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技术模式,根据不同村屯的规模、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灵活选择和优化技术方案,确保治理设施易维护、成本低、接地气。这种因村施策的做法有效提高了污水治理的可持续性。 进入"十五五"时期,黑龙江省将继续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长效管控机制。重点是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群众监督"的市场化运维模式,运用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的作用。同时,结合高寒地区冬季特点,推行季节性运维和专业化管护,确保治理设施在严寒条件下也能长效稳定运行。对于现有的低效运行和闲置停用的污水治理设施,将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升级改造,切实提高设施利用效率。 这多项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乡村水系清起来、环境美起来,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不断增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既关乎民生改善,也是生态保护的基础工程。从零起步到覆盖过半,再到注重长效运维和技术适配,显示出治理思路的优化。要让设施真正发挥作用,必须确保运行机制稳定、技术方案合理、群众监督到位。这样才能持续改善乡村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