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联系到了磁县法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某。面对网络上流传的那封《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胡某在回答时反复强调自己并不清楚情况。他建议记者通过组织部门去询问单位了解详情。那份请示文件里提到,法官胡某在处理一起民事案件期间,与原告一起同行、同吃,还一起烧香拜佛,并接受了宴请。这一系列行为被指出存在基本事实不清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在这次事件之后,邯郸中院迅速介入调查。3月27日傍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调查结果。经查证,媒体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胡某某在去往外地取证的时候,接受了案件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安排。这种安排可能会影响他公正执行公务,这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因此,在2025年4月,市纪委决定给予胡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对胡某某的免职程序。 对于媒体报道中涉及的张某某诉李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邯郸中院发现债权转让的事实并不清楚。于是在2025年11月,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了原来的一二审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磁县法院重新审理。磁县法院也表示会严格按照法定诉讼程序来审理案件,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邯郸中院决定采取行动。他们将以这次事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通过严明廉洁办案的各项规定和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邯郸中院希望能够彻底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最后邯郸中院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监督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