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司法部近日正式命名了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共50个地区获此殊荣。
其中包括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地区。
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创建活动的启动源于司法部2022年11月的统一部署。
根据工作方案,司法部将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设定为每批3年的周期,通过持续性、制度化的创建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这一设计充分体现了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思路,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导向。
在评选过程中,司法部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的原则。
评审程序包括自愿申报、省级初审、专家评审、社会调查、社会公示等多个环节,确保了选拔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估机制,既充分听取了各地的意见建议,也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体现了民主决策的要求。
示范创建活动的核心目标在于推动各地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一理念的创新之处在于,它突破了传统法治宣传教育相对独立的工作模式,强调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统一。
通过这种融合,使法治精神不再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基层治理的角度看,示范创建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入选的50个地区将成为全国法治建设的"排头兵",通过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和全国各地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这些地区在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将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样板。
同时,创建活动也有助于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生态。
通过示范创建,能够进一步强化全民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
这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部在创建活动中特别强调了"为基层减负"的原则。
这表明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基层的实际承载能力,避免了行政负担的过度增加,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从"法制宣传"到"法治实践",首批示范地区的命名不仅是对阶段性成果的肯定,更是法治建设方法论的重要转型。
当尊法学法成为市井烟火里的平常风景,当守法用法化作基层治理的自觉选择,法治中国的宏图正在亿万人的日常中渐次展开。
这场静水深流的变革,终将塑造出更具韧性的社会治理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