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社会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群众法治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便不便”。
在社区治理、物业管理、劳动用工、合同履约、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纠纷类型更趋多样,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但部分群众对法律条文理解不够系统、对程序性规则掌握不够充分,导致“小纠纷”可能演变为“大矛盾”。
如何让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让法治思维成为日常习惯,是普法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普法成效与组织推动力度、制度执行刚性、传播方式创新度、资源下沉程度密切相关。
实践中,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未形成常态,普法容易停留在活动层面;若宣传方式单一、内容与生活脱节,群众获得感不强;若法治服务供给与重点人群需求不匹配,普法覆盖面与精准度就会受限。
为破解这些瓶颈,需要从顶层设计、责任链条、队伍建设和阵地支撑等方面形成合力。
影响:围绕上述要求,槐荫区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推进。
一方面,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台“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带动各级干部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要求融入部门治理与行业监管。
另一方面,围绕群众参与度和传播效果,槐荫区在各类主题活动中统筹开展普法宣传,依托法治集市、法治大集、法治晚会、普法小剧场等载体,以更具参与性、互动性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推动普法与执法相互促进,让群众在真实场景中理解规则、形成预期。
对策:槐荫区在“扩大覆盖”与“精准滴灌”之间寻求平衡,突出重点群体教育与依法治理能力提升。
其一,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面向企业的法律服务力量,将政策解读、风险提示与法律咨询相结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减少交易成本。
其二,在教育领域配齐配强全区73所区直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体系化,强化未成年人法治观念与自护能力,从源头预防校园欺凌、网络侵害等风险。
其三,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将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融入群众办事体验之中,实现从“单向宣讲”向“全过程普法”的转变。
同时,槐荫区注重用阵地承载法治文化、用空间链接群众生活,形成可感可及的法治传播网络。
依托黄河生态之门法广场、未检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法院法治文化体验中心、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等阵地,构建覆盖城乡的普法宣传矩阵,实现法治文化阵地村(社区)覆盖率100%。
阵地建设不仅提供了固定、持续的学习场景,也有助于将法治元素嵌入公共空间,提升群众“随处可学、触手可及”的便利性。
在队伍建设方面,槐荫区持续充实基层普法力量,203名“法治带头人”、629名“法律明白人”以及相关示范户等,成为活跃在群众身边的普法骨干。
这类队伍的优势在于熟悉基层情况、贴近群众语言,能够在矛盾萌芽阶段开展解释疏导、风险提示和规则引导,推动纠纷从“对抗式解决”转向“依法理性协商”。
从治理效能看,普法队伍与基层网格、社区治理体系相衔接,有助于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前端支撑。
前景:随着经济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提高,普法工作将更强调针对性、专业性与数字化传播能力。
下一步,基层普法需要在三个方向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把法治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项目推进、行政执法全链条,以“依法行政”带动“全民守法”;二是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完善“案例化、场景化、清单化”普法供给,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三是推动普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把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风险预警贯通起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经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法治支撑。
槐荫区"八五"普法工作的成功实践表明,只有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才能真正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力量充分彰显。
这一经验对于推动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提供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