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城市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的挑战。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一批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当前物业、房地产等企业在人脸信息处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庆两江新区检察院的调查显示,三家物业和房地产企业在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中存在多上风险隐患。其中一家科技公司的物业管理系统储备人脸信息高达150万条,另一家生活服务公司管理的13个小区均采用人脸识别设备。这些企业普遍存10个以上的风险问题:采集的人脸信息通过互联网明文传输,缺乏加密保护;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时未获得监护人同意;人脸等敏感信息未进行本地化存储;对数据处理未采取脱敏、加密等安全措施;隐私协议未明确告知处理目的和保存期限;与第三方数据处理者之间缺乏安全协议约束。这些问题直接侵害了业主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合规意识不足和监管机制不完善。部分企业在追求技术应用便利的过程中,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对人脸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所应承担的更严格保护责任认识不清。同时,物业、房地产行业长期缺乏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明确规范和行业标准,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也需要更加强。 两江新区检察院采取了系统的协作办案机制。2023年10月,检察院与区网信办签订协同治理实施意见,建立了技术支撑、信息共享、专项协作等工作机制。2025年5月发现问题后,检察院邀请网信部门业务专家参与现场检查,通过技术手段准确认定违规事实。随后,检察院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向区住建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区住建委收到检察建议后,不仅对案涉企业进行了依法监管,更重要的是从行业层面制定了规范要求。该委向全区物业企业下发通知,从四个上划定规范红线:严格限定应用场景,禁止在业主生活细节监控、私人区域拍摄等非安全管理场景随意使用;健全数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维,确保数据仅用于小区安全管理;规范同意获取流程,处理人脸信息须获得充分知情下的单独同意,处理未成年人信息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严控信息存储时限,采用加密技术存储,期限不超过必要限度,到期自动删除。 整改效果已得到验证。2025年10月,检察院邀请网信部门专家进行"回头看",确认区住建委已全面履职,案涉企业对有关问题已全面整改,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已消除。这表明,通过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能相结合,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合规,保护公民权益。 该案例的意义超越了个案本身。它充分说明了检察机关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展示了与网信、住建等部门协作的有效模式。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不断扩展,这种多部门协作、技术支撑、行业规范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将成为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路径。
当科技发展的步伐加快时,法治必须成为守护公民权利的制约力量。此次检察机关以司法手段制止数据滥用——不仅是对个体隐私权的捍卫——更是对数字经济健康生态的塑造。在智慧城市建设加速推进的当下,如何在技术创新与权利保障间寻求平衡,这起典型案例给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司法答案——唯有将伦理考量融入技术应用,让法治精神贯穿发展全程,方能真正实现科技向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