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生骑电动车摔跤,路过的两个初中生才去扶她。结果交警判定这俩初中生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后老奶奶

福建有个老奶奶骑自行车拐弯时摔了一跤,路过的两个初中生看见后主动停下车去扶她。结果交警判定这两个初中生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后老奶奶说自己是被吓着才摔的,要让骑车的女孩和她的监护人赔22万,这事儿闹得挺大。这是2月26日在灵川法庭要开庭审理的案子,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陈晓东被邀请来分析一下。他仔细看了监控视频后说,视频里有三个人:一辆白色小轿车、骑自行车的老奶奶,还有两个骑电动车的女孩。老奶奶骑车时有两次避让动作,第一次是躲开白色小轿车,第二次是躲开女孩们骑的电动车,结果她就摔倒了。 陈晓东律师觉得处理这事儿得看两个原则。一个是危险原则。第一次避让时,白色小轿车和老奶奶没碰上,而且老奶奶已经躲过去了,继续骑车了。第二次避让是因为女孩们从十字路口冒出来挡住了路,老奶奶不转弯就会撞上去。所以真正的危险是第二次避让造成的。女孩们骑车的行为跟老奶奶摔倒是有关系的。不过主要还是老奶奶自己操作失误才出事儿。 另一个原则是路权原则。车和行人都应该靠右边走。女孩们没靠右边骑也是出事故的一个原因。根据路权规定,女孩们应该遵守三大义务:观察路况、减速慢行、让行直行的车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过。 新京报也分析了一下情况。如果监控画面显示老奶奶已经摔倒了,这两个初中生才去扶她的话,她们就完全是出于好心救人,自然不该背锅。可如果老奶奶是被这两个初中生骑电动车吓着才摔倒的话,就算没碰到人也得负责任。 还有个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16岁以下的孩子不能骑电动车上路。要是这两个初中生没满16岁还骑车的话是违法的。不过这事儿得法院专业判断一下。 以前有不少路人做好事被冤枉的事儿发生过,弄得大家都不敢去扶人了。要是这两个初中生好心没好报反而要赔钱的话,对她们的教育就很不好了,也会让大家变得冷漠。 我觉得这事儿得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处理才行。只要有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认定责任应该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