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交车承诺落空,定金去向成争议焦点 据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8月,消费者与商家就车辆交付时间、办理流程、上牌保险等事项多次沟通确认后,签订《汽车产品定作合同》。合同约定车辆总价13.5万元,消费者先行支付3万元,并由商家提供办证、上户、年检、保险等配套服务。消费者付款后,商家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车辆,后续沟通中又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出现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的情况。消费者遂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双倍返还定金。
此案再次印证了“诚信为本”的市场准则。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交易中都应尊重契约、谨慎履约,避免因小失大。只有在法律约束与社会自觉共同作用下,市场秩序才能更加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