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亟待走出"曝光—整改"循环 专家呼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近日,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问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

广东东莞市石碣滨江中路的盲道与非机动车道重叠现象被曝光后,相关部门随即回应并启动整改。

然而,这样的场景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

从设计不合理的"九曲十八弯"盲道,到坡度严重超标的无障碍通道,类似问题的解决方式始终遵循同一模式:先由媒体曝光,再由相关部门匆忙应对。

这种被动式、事后式的整改模式背后,反映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

从数据来看,这一问题的紧迫性不容忽视。

根据相关白皮书,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过2.6亿,残障人口达8500万。

这一庞大群体还不包括具有无障碍需求的孕妇、儿童和伤病人员。

面对如此广泛的社会需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数亿人的生活质量和出行安全。

分析无障碍设施建设陷入怪圈的原因,专家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建设理念与实际需求脱节。

许多工程虽然表面上满足了最低标准要求,但在设计和施工中忽视了残障群体的真实困境。

不锈钢材质盲道易滑、坡道陡峭超标等问题频频出现,使得无障碍设施只停留在"有"的层面,难以真正"有用"。

其二,调研和参与机制不完善。

202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制定或修改无障碍建设规划、标准等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者代表的意见。

然而现实中,这一要求往往流于形式,许多项目对残障群体的调研深度不足,甚至根本没有进行实质性调研。

缺少真实数据支撑和对残障群体的深入共情,自然难以建造出真正符合需求的设施。

其三,监管过程形式化问题突出。

从施工到验收的各个环节,往往敷衍了事,细节把控不力。

投入使用前应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体验试用的法定要求,在实践中被简化甚至省略。

投入使用后,定期维护和监管也严重不足。

盲道被用作非机动车停车场、垃圾箱随意摆放在盲道上、无障碍卫生间存在危险台阶等现象屡见不鲜。

监管部门对这些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惩戒力度不够,导致问题反复出现。

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松散管理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

2021年深圳一位残障人士乘坐轮椅在爬坡时翻倒,造成特重型颅骨损伤,不幸离世。

事后调查发现,该坡道破损严重,坡度远超国家标准。

类似的悲剧并非个案,这些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化绝非儿戏,打破"曝光—整改"怪圈已成迫在眉睫的任务。

要根本改变这一局面,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系统改革。

首先,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真正将残障群体、老年人的需求放在首位。

建设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邀请真实使用者深度参与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全过程,确保设施真正适用。

其次,监管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职责,建立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无障碍环境目标责任制,从源头到使用全链条进行监督。

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的维护机制和有力的惩戒体系,对破坏或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无障碍环境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项”,而是城市文明与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打破“曝光—整改”的循环,既需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也需要依法治理的刚性约束,更需要把责任落到每一道工序、每一次巡查、每一处细节。

让更多人安全、体面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生活,才是现代城市应有的温度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