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的揭阳,笼罩在沉痛的哀思中。
1月23日,600余名干警、群众齐聚揭东云山殡仪馆,沉痛悼念因公牺牲的民警袁博琪。
这位年仅31岁的刑侦骨干,在执行任务的危急时刻,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庄严承诺。
事件发生在1月19日晚。
袁博琪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突遭嫌疑人持刀袭击,身负重伤。
接到警情后,省、市领导迅速协调组织,医疗专家全力施救。
然而,由于伤势过于严重,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袁博琪仍于1月21日15时15分不幸牺牲。
这一刻,一个年轻的生命定格在了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中。
袁博琪生于1994年,揭东区人。
2017年9月入党,201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
从警7年来,他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等部门历练成长,最终成为刑侦战线的业务骨干。
担任榕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四级警长期间,他以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过硬的心理素质,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线屡立战功。
从警以来,袁博琪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2次,连续3年年度考核获评"优秀",2023年被评为"全市最佳办案能手"。
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对刑侦工作的执着追求,是他在破获案件、打击犯罪中的不懈努力。
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好民警、好战友、好兄弟",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袁博琪的牺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公安部政治部、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分别发来唁电,对这位年轻民警的牺牲表示沉痛哀悼。
省市领导对袁博琪从警以来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最前线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肯定,充分肯定了他在公安事业中的突出贡献。
袁博琪的牺牲再次警示我们,人民警察的工作充满了风险与挑战。
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过程中,广大民警每天都在与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然而,这种承诺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有时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存在。
这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防护,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民警在执行任务时的人身安全。
同时,全社会也应当尊重和支持公安工作,为民警创造更加安全的执法环境。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袁博琪用生命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其事迹必将激励更多公安干警恪尽职守。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如何构建更加科学的执法安全保障体系,既是告慰英灵的最好方式,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