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把第十二届湖南省委委员,湖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分党组成员原书记刘志仁给处理了。据了解,刘志仁在任职期间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很大损害。他把自己的理想信念丧失了,完全背弃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这次审查调查发现,刘志仁不仅和别人串供、还向组织提供了虚假情况来对抗审查。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视而不见,收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上也是屡屡违规。他利用职权给亲属所在单位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还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更严重的是,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收了巨额财物。这个案件造成了恶劣影响,湖南省委给予了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规定,湖南省纪委常委会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他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后,给予他开除党籍处分和终止二十大代表资格。湖南省监委给予他开除公职处分。对于他的违纪违法所得也要收缴起来。另外,将他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财物也一并移送。这次给予他开除党籍的处分,湖南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已经追认。 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坚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民所用而不是为己谋私。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刘志仁这个例子再次证明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执行力。湖南省纪委监委在这次案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把职责放在第一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这个事件我们看到了反腐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只要我们党继续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就一定能够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