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4日消息透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导调查的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已告一段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这次任务交给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完成审查工作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去了起诉书。最高检在微博上也同步通报了这个情况。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对被告人陈笑波的诉讼权利视而不见,而是依法告知并进行了讯问。辩护人的意见也被听取。起诉书中指控,陈笑波利用当上海市儋州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兼县长、屯昌县委书记以及文昌市委书记的便利,给别人办事;还利用文昌市委书记的职权或地位产生的条件,通过其他工作人员为委托人谋取不正当好处。他收受财物的数额极其巨大,必须按照受贿罪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而陈笑波此前在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的位子上,也发挥了类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