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把《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给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是国家网信办深化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尽管数字技术让互联网应用程序融入了生活和工作,但过度索权、强制授权等问题也随之出现,影响到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和数据安全。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这份规定。此次规定把应用程序处理个人信息的合规边界与行为准则进行了细化。文件旗帜鲜明地确立了“最小必要”与“目的限定”两大原则,要求应用程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采取影响最小的方式,仅限于实现产品或服务功能所需范围。这一规定从源头遏制了信息采集乱象。为了强化“告知-同意”的合法性基础,文件要求应用程序在首次启动时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告知用户收集使用规则,并获取用户明确同意。这次改变了之前部分应用模糊处理方式,把选择权和控制权还给用户。针对关联个人信息收集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应用程序不得通过调用设备通讯录等权限收集非用户个人信息。这一规定保护了非用户第三人的个人信息免受不当侵扰。在个人信息流转与共享环节,《征求意见稿》设置了严格门槛,要求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必须取得用户单独同意。这提升了信息共享透明度和控制力。专家指出这个规定有多重深远意义:完善了法律规范体系、引导企业压实责任、增强网民安全感与获得感、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然而规定从征求意见到实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门就这个话题立法征求意见是我国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清朗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是底线。以规范促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保护才能实现协同共进。希望这个规定能早日完善出台并为构建安全可靠数字生态环境提供坚实支撑助力网络强国建设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