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协同护学岗引热议 委员呼吁厘清权责边界守住自愿底线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面临新课题。

随着"护学岗"在全国各地中小学的推广,这一由家长、教师、交警、保安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安全守护机制,在有效保障学生出行安全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其定位、运作方式和责任边界的深入思考。

记者近日在贵阳市多所学校实地走访发现,护学岗已成为校园周边的常见风景。

在北京市芳草地国际学校贵阳分校门口,每个上学时段都能看到穿着绿色背心的志愿者和佩戴红色袖标的家长值守。

他们分别站在马路两侧,引导学生安全通过斑马线,疏导接送车辆,维持校门口秩序。

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上下学的风险。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护学岗的组织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特点。

在观山湖区逸都国际学校,班主任提前一周排班,每个时段安排四名家长值守,如家长确实无法参加可向老师请假协调。

在贵阳市实验小学,护学岗则采取完全自愿报名制,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这些差异反映出不同学校在平衡安全需求与家长负担之间的不同探索。

支持者普遍认为,护学岗的设立具有重要意义。

参与过护学岗值守的家长李女士表示,通过亲身参与,家长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校门口的交通状况,进而规范自己的接送行为。

她强调,这种互助机制体现了"别人守护你的孩子,你也守护别人的孩子"的共同责任意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家校共育氛围。

另一位家长田先生指出,有成年人在学生过马路时值守,特别是对于活泼好动的低年级学生,确实能让家长更加放心。

然而,质疑声音也不容忽视。

部分家长提出,学校本已配备民警、保安和教师,额外增加家长岗的必要性值得商榷。

对于早上赶着上班的家长而言,专门请假或调整作息可能构成实际负担。

这些顾虑反映出一个核心问题:护学岗在执行中是否存在从"自愿参与"演变为"变相强制"的风险。

从政策层面看,护学岗的推行有明确的制度依据。

2015年,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可组织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参与护校工作。

2021年,教育部再次在《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健全"护学岗"机制。

这些政策为家长志愿参与提供了制度框架,但如何在实际执行中准确把握"自愿"原则、防止简单摊派,成为当前的关键课题。

针对这一问题,省政协委员、贵阳市第一中学党委书记曾强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他强调,护学岗的设立初衷是为了守护学生安全,但在执行中必须明确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要确立专业力量的主体地位。

交警、保安、学校安保人员等专业队伍应成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主力军,他们具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是维护秩序的第一责任人。

其次,家长参与必须建立在真正自愿的基础上。

学校不应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家长参与,而应充分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允许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与。

曾强委员进一步指出,当前亟需理清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的权责分工。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首要责任是确保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措施到位。

家长的参与应定位为"协助"而非"承担",是对专业力量的补充而非替代。

社会层面则应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的投入,包括完善交通设施、增加专业安保力量等。

只有当各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时,护学岗才能真正成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载体。

从长远看,建立科学合理的护学岗机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一方面,学校应制定明确的护学岗管理规范,确保参与的自愿性和灵活性,避免形成固定的家长任务。

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护学岗工作的指导,防止执行中的偏差。

同时,社会应加大对校园周边安全的支持力度,减少对家长参与的过度依赖。

校园门口的安全与秩序,既是家长最朴素的关切,也是城市治理能力的具体呈现。

护学岗的价值不在于让更多家长站上岗位,而在于让每一份参与都被尊重、每一项职责都被厘清、每一处风险都被专业化处置。

当协同育人建立在自愿、规范与法治的基础之上,护学岗才能真正成为守护孩子安全的“加分项”,而不是家庭负担的“附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