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 13类高风险食品禁入直播间

问题:近年来,食品成为直播电商重要品类,丰富了消费供给,也催生了新的风险点。

部分直播间存在夸大宣传、混淆品类、信息标注不实等现象,个别商家借流量“快进快出”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值得关注的是,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在退货、赔付、举证等环节面临渠道不畅、责任主体难以锁定等问题,影响消费信心与市场秩序。

原因:监管部门在发布会上指出,乱象背后既有平台准入审核与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直播链条主体多、角色分工复杂导致的责任边界模糊。

直播带货具有即时性强、传播快、转化率高的特点,一些经营者利用“强互动、强引导”的场景优势,以“话术”替代事实,以“效果”替代依据,放大信息不对称。

此外,直播业态从“店播”到“达人带货”等模式多样,不同主体在资质条件、供货渠道、选品能力等方面差异明显,若沿用单一要求,容易出现监管覆盖不足或义务落实落空。

影响: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消费市场的底线。

直播渠道一旦成为问题食品“出口”,不仅会加大食品安全风险传播速度,抬高社会治理成本,还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从行业层面看,若平台以“主播个人行为”为由推责,容易形成治理链条断点,导致风险难以及时发现、处置难以形成闭环,进而损害直播电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策:针对上述痛点,《规定》围绕“全链条覆盖、可操作落地、差异化要求”作出制度安排。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纳入监管框架,要求各主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解决“出了问题找不到人、找不到责”的难题。

二是压实平台责任,要求平台建立审查登记、培训管理、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形成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机制,实现对“直播间里的货”和“直播间里的人”同步管理,避免责任悬空。

三是划定直播经营食品“红线”,细化禁售范围与行为规范,明确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涵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食品、检疫不合格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从源头上堵住高风险产品进入直播间。

四是对不同直播模式分类施策。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强调公示许可信息、查验供货资质;对于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带货活动,强调建立严格选品制度,明确选品标准和规范,以适配“店播”与“达人带货”等模式差异,增强制度可执行性。

前景:规定将于3月20日起施行。

监管部门表示,将在落实过程中形成监管引导、平台牵头、经营者落实的联动机制,重点开展解读培训、政策咨询和排查摸底,推动平台完善制度、升级技术、加强人员培训,督促相关经营者开展自查整改、提升合规能力。

可以预期,随着规则进一步细化与执行闭环逐步建立,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将从“流量驱动”加速转向“质量与责任驱动”。

同时,平台的技术治理能力、供应链透明度、主播及服务机构的合规管理水平,将成为行业竞争的新维度。

下一步,相关制度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与持续评估:对高风险品类强化监测预警,对反复违法主体依法从严处置,对合规经营者给予稳定预期,从而实现风险可控、责任可追、消费更安心。

直播电商是新时代的新业态,规范其发展是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新规,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为纽带,以全链条监管为特点,为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树立了明确的规则和红线。

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诚信经营者的公平对待。

随着新规的施行,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将进入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新阶段,有助于推动这一新兴业态朝着更加健康、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