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乡村日常生活中,通行道路、宅基地边界、围墙修建等事项牵涉切身利益,若处理不当,往往由“生活小事”演变为“邻里积怨”。
德江县泉口镇新塘村两户群众因历史通行道路与围墙问题长期争执,矛盾反复、情绪对立,既影响正常出行与安全,也对村庄邻里关系带来持续消耗。
近期,泉口镇在镇党委牵头下组织力量下沉调解,推动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双方按约拆除影响通行的砖墙与部分围墙,并就后续通行与安全防护作出明确安排,邻里关系得到修复。
原因—— 此类纠纷多由历史遗留、权责边界不清和沟通失序叠加而成。
一方面,农村道路形成往往经历时间演变,早期约定口头化、证据材料不完整,导致“各执一词”的情况较为常见;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条件改善和建房修缮增多,围墙、院落、门洞等设施调整频繁,若缺乏事前协商与程序化处置,容易触发权益敏感点。
此外,矛盾长期未能得到有效疏导,情绪不断累积,易出现“以硬碰硬”的对抗态势,增加调解成本、延长化解周期。
泉口镇在处置中判断,必须同步解决“事的争议”和“人的心结”,才能从根本上止纷定争。
影响—— 纠纷久拖不决,不仅影响当事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还可能诱发次生矛盾,增加基层治理风险。
一旦邻里关系破裂,村庄互助网络被削弱,公共事务协商基础随之动摇;若冲突升级,还可能占用更多社会治理资源。
反之,矛盾在基层依法依规、兼顾情理地就地化解,有助于形成可复制的治理经验,促进乡村社会稳定与文明新风培育。
泉口镇此次调解推动当事双方从“墙内墙外”的对立回到“共守一条路”的共识,对增强群众依法办事意识、提升村级组织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
对策—— 针对基层矛盾呈现“情、理、法”交织特点,泉口镇以党建引领为牵引,探索形成“法、典、身、约”四字工作法,强调多部门协同与调解闭环落地。
一是以“法”明界。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组织派出所、平安法治办、综治中心及村“两委”成立联合调解专班,第一时间到场稳控局面、制止冲突,围绕通行权、相邻关系等核心争点厘清法律权责,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二是以“典”启思。
调解专班注重以传统文化中的礼让精神增强说服力,通过“六尺巷”等典故阐释相邻相处之道,推动当事人从“争一时之气”转向“谋长久之和”,以德润心、以文化人。
三是以“身”促融。
调解员结合基层工作经历与身边案例,推动双方换位思考,把“对方为何坚持”说清楚,把“各自最担心什么”讲明白,以情感共鸣打破对立认知,降低谈判对抗。
四是以“约”固果。
调解不仅停留在口头和解,更强调形成可执行的协议。
经协商,双方达成并履行约定:一方拆除堵门砖墙,另一方拆除部分围墙作为安全防护,不再设置门洞通行,明确权责边界与后续安排,实现从“解决一次纠纷”向“避免反复发生”转变。
前景—— 从泉口镇的实践看,基层治理关键在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风险处置在前端。
当地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持续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镇村联动、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形成“发现—研判—调处—回访”的工作链条。
据介绍,泉口镇已通过相关机制化解矛盾纠纷92起。
下一步,随着乡村建设推进和群众法治意识提升,类似纠纷仍可能出现,但治理方式正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前置普法、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协商议事平台、加强网格化走访排查,进一步提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能力,为乡村全面振兴营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泉口镇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基层矛盾化解工作,不能简单依靠行政命令或强制手段,而需要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融入文化智慧、人文关怀和制度创新。
当法治精神与传统美德相融合,当专业调解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当硬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统一时,基层治理就能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为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