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熊猫因为和《功夫熊猫》里的阿宝撞脸了,把一场500万的官司推上了热搜。这个新闻,直接把“文化共用”这个话题炒热了。01四川熊猫勺子举起火锅底料罐的动作,和阿宝高高举过头顶的招牌动作简直一模一样。 钟氏的“功夫熊猫”火锅底料也因此被美国梦工厂公司告上了法庭。梦工厂公司索赔500万元,并且要求立即停止销售。02在媒体采访中,“钟氏功夫熊猫”的创始人一脸无辜地说:“功夫和熊猫都是中国的,做调料怎么就算侵权呢?”这句话一下子激起了大家的共鸣。 而且,四川本地市民也被采访到了,大家都认为钟氏“功夫熊猫”的确和阿宝有些相似。甚至有市民直接问:“熊猫长那样,还能算抄袭吗?”03这个事件引发了关于文化符号公共性的讨论。 熊猫和功夫都是中国文化名片,但是一旦被影视化或者卡通化后,是否自动获得创意版权呢?这是一个大家争论的焦点。而且,这个事件还涉及到了民族情感和商业规则之间的平衡问题。04这起官司给所有玩“国潮”、“国风”的品牌敲响了警钟。 文化借势要早点做好版权布局。早一天登记就早一天拥有法律保障。同时,公共符号使用需要区分形象和创意。单纯外形不构成侵权,但若把经典桥段直接搬进包装设计就可能有问题了。05最后这个事件也提醒了我们如何在“走出去”的同时把知识产权也一起带回家。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下一次类似的“勺子对峙”。这可能说明中国文化在全球影响力越来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