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6月的禁渔期,海浪河原本是平静的。谭某某却在这里非法使用自制的电鱼工具,捕捞了鲫鱼、白漂鱼共计142条。这个举动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谁破坏谁修复”成为了公益诉讼中的硬性要求。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和释法说理,最终谭某某自愿承担了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2022年9月21日,海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一场特别的“公开放流”活动。这个活动把“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写进了行动中。海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公安局长李云齐,还有农业农村局局长平宝全、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姜新昆和邀请来的人民监督员一起见证了这一时刻。 这场活动的核心是把一批活蹦乱跳的鱼苗放进清澈的河水里。这些鱼苗有规格达标、品种适配,谭某某自己购买的这批鱼苗不仅恢复了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还给公众带来了一种共鸣。放流过程中谭某某把第一桶鱼苗轻轻倒入河中,围观人员也纷纷接力。鱼苗入水激起涟漪,让人感到司法力量让河流重新拥有了自我修复的能力。 这个事件不仅是简单的放生行动,更是一种司法实践。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一起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联合巡查的模式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排污和非法采砂等行为。检察机关给海林市人民检察院一个新的实践思路:放流鱼苗修复生态,并且把它常态化。 这次活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种对生命信号的重视。每一条进入河里的小鱼都是一个生命信号,在公众心中激起对生态保护的共鸣。谭某某虽然曾是破坏者但这次也成了修复者,他亲手给受损的水域生态按下了“重启键”。 这次实践不仅仅是为了一次性事件的处理更重要是为了未来形成常态化机制。“惩罚+恢复”的模式将成为常态让法治利剑守护海林的天更蓝、水更清、鱼更欢。 这个事件充分展示了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在保护和治理上所作努力。通过用司法力量恢复受损资源,并且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来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次实践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为今后类似事件提供了经验和参考。 这次活动也让大家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我们共同拥有的自然环境。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在推动生态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 这场活动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了模板和借鉴意义。海林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这次行动向社会传递出一个信息:谁破坏环境谁就要付出代价并且要承担起修复责任。 这也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教育过程让更多人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这种形式生动地展示了法治与公益之间相互促进相互依赖关系。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们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态度。 这次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政府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上的决心和行动力度。 人们纷纷表示对这种做法非常支持并且愿意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总之这次活动是一个成功案例展示了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在治理环境方面所做努力和取得成果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