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政策延期至2028年 全国首创跨省互认机制惠及四百余人

问题——跨区域流动增多,医保年限“断档”困扰退休认定。

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两地就业、创业、生活往来更为频繁,职工跨地参保成为常态。

此前,不同统筹区之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不认可,参保人在两地分别缴费却难以合并累计,容易出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年限不足无法顺利办理医保退休认定、影响退休后待遇享受的情况,群众反映较为集中。

原因——统筹区制度差异与管理边界叠加,客观上抬高了衔接成本。

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分统筹区运行,各地在缴费方式、年限要求、退休认定口径等方面存在差异。

特别是在跨省流动场景中,年限核验、信息比对、重叠年限处理、待遇地确认等环节较为复杂,既增加了经办工作量,也增加了群众办事成本。

为打破制度壁垒、提升公共服务同城化水平,成渝两地于2023年12月联合出台互认管理办法,并在2024年3月落地实施。

影响——延长有效期释放稳定预期,提升民生获得感与区域吸引力。

两地医保部门介绍,该互认政策是全国率先实现跨省缴费年限互认的制度创新。

政策实施以来,互认办理人数已超过400人次,社会反响良好。

此次将有效期由原定截至2026年3月1日延长至2028年3月1日,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制度预期,减少群众对政策“到期不续”的担忧,也为两地持续完善经办规则、优化数据共享与服务流程预留空间。

对用人单位而言,人员跨地流动的制度摩擦降低,有利于人才在区域内更顺畅配置;对参保人而言,退休待遇衔接更明确、更可预期。

对策——明确互认边界与办理规则,兼顾公平与可操作性。

按照现行管理办法,互认工作主要在重庆市与成都市两个统筹区范围内开展,核心环节聚焦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的缴费年限核算与待遇地确定。

一是互认范围限定为成渝本地“实际缴费年限”,并对两地年限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防止重复计入、保障制度公平。

二是将20年作为两地共同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细化医保退休地确认规则: (1)参保人任一地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当地规定的,可在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地中确定一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2)若两地实际缴费年限均未达到各自规定,但互认合并后累计达到20年的,应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参保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并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缴费年限相同的,由参保人自愿选择。

(3)若合并计算后仍未达到20年,可在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按当地规定补缴,直至合并累计达到20年;缴费年限相同的,仍由参保人自愿选择办理地。

三是对不同参保缴费方式作出衔接安排: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全部计入;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由参保人自愿选择在办理医保退休认定地按规定补缴与统账结合方式的差额后,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有关部门提示,单建统筹主要指重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不设个人账户;统账结合则包括随单位参保以及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设有个人账户。

前景——从“互认”走向“协同”,制度化、数字化将成为下一步着力点。

业内人士认为,延长有效期既是对前期改革成效的肯定,也意味着政策将从试行阶段向更稳固、更系统的协同治理迈进。

下一步,成渝两地有望在经办流程标准化、数据共享实时化、跨地服务“一窗通办”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降低办理时限与材料负担。

同时,互认实践为更大范围的区域协作提供可复制经验:在尊重属地管理和基金安全前提下,通过统一口径、打通信息、完善规则,让人口流动与基本保障更加适配。

成渝医保互认政策的持续深化,不仅是用制度创新回应民生关切的生动实践,更是区域协同发展从基础设施"硬联通"向公共服务"软衔接"转型的典型范例。

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新形势下,这项改革启示我们:打破行政藩篱需要更多"政策拼图",而每块拼图的背后,都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