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强化直播电商治理 多措并举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问题——直播电商快速扩张与风险隐患并存。

近年来,直播电商在扩内需、促消费、带动就业和助力地方特色产品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伴随行业高速增长,部分领域乱象仍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假冒伪劣商品混入、夸大宣传和虚假营销、售后服务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等。

上述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影响新业态健康发展。

原因——链条更长、跨域更强与责任边界不清叠加。

一方面,直播电商连接“选品—供货—主播推广—平台撮合—支付履约—售后维权”等多个环节,任何一环失守都可能导致风险外溢;另一方面,直播间传播速度快、交易转化快,违规成本与收益不匹配时易诱发侥幸心理。

加之部分经营主体对规则理解不到位、内部合规体系薄弱,平台审核把关不严、供应链溯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交织,导致违法违规线索隐蔽化、碎片化、跨地域化,给监管带来挑战。

影响——既关乎消费者获得感,也关乎市场活力与城市形象。

直播电商关系到群众日常消费体验和对网络交易的信任基础。

若虚假宣传、售假等问题反复发生,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挤压合规商家生存空间,削弱产业带品牌信誉,并可能引发群体性投诉、增加维权成本。

对地方而言,优化消费环境既是民生工程,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的规范化、透明化将直接影响市场预期与行业生态。

对策——以新规落地为主线,强化“制度+技术+协同”治理。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发布会上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系统发力。

一是抓实制度落实与宣贯培训。

以《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为契机,在监管系统内部加强学习解读,明确监管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提升基层执法专业性和规范性;面向平台、商家、直播机构等经营主体开展多形式宣贯培训,推动其准确把握合规要求,促进“知规、守规、用规”,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经营自觉。

二是提升网络交易监测能力,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针对直播营销“快、散、变”的特点,强化网络交易专项监测,依托数据化手段对直播营销行为开展全流程跟踪,提升线索发现的及时性与精准性,增强对重点品类、重点主体和高风险场景的预警处置能力,努力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控延伸。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形成震慑效应。

围绕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办一批违法情节典型、影响恶劣的案件,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曝光,释放“严监管、强震慑”的明确信号,倒逼各方压实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与区域共治,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针对直播电商跨平台、跨地域特征,滨州将加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完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结果互认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同时深化跨区域协同,探索异地协查、联合办案等方式,减少监管盲区,打破地域壁垒,提高案件处置效率与治理覆盖面。

前景——走向“规范促发展”,以更高质量供给带动更高品质消费。

业内普遍认为,直播电商的竞争正在从流量比拼转向品质、服务与合规能力比拼。

随着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平台治理持续加强、执法协同更加顺畅,行业将加快出清不合规主体,推动供应链管理、商品溯源、售后保障等体系完善。

对滨州而言,推动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有利于稳定消费预期,提升消费信心,培育本地品牌与产业带的长远竞争力,实现“规范治理”与“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

直播电商的规范发展,既需要监管部门的有力作为,也需要经营者的自觉遵法,更需要消费者的理性参与。

滨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这一系列举措,正是在新发展阶段对市场监管职能的创新实践。

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技术应用、深化部门协作,有助于推动直播电商行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变,让新业态成为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的有力支撑,最终实现经济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