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迈向新阶段

“双碳”目标推动下,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已居世界首位。截至2023年底,风电、光伏装机超过8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超过三分之一。此外,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对电网稳定运行带来压力,亟需调节性电源提供支撑。此次两部门联合出台新政,旨在通过制度安排缓解这个结构性矛盾。 现行容量电价机制暴露出三上问题:一是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部分地区补偿标准难以覆盖固定成本;二是抽水蓄能项目成本约束机制不完善,存在投资冲动和效率风险;三是各地对气电和新型储能的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客观上形成市场分割。这些问题削弱了调节电源建设的预期收益——影响项目推进——进而制约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提升。 深层原因在于传统计划管理方式与市场化改革衔接不足。随着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省份增至14个,原有以行政定价为主的补偿方式已难匹配新型电力系统的运行逻辑。以山东为例,2023年新能源弃电率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反映出系统调节能力仍有短板。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与绿色转型并非对立,关键是通过制度把“可靠性价值”界定清楚、核算准确、兑现到位。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并探索更统一的容量补偿安排,既是顺应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必要调整,也是提升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下一阶段,政策执行的精细度与与市场机制的协同程度,将直接影响改革红利释放的范围和强度,并为建设安全、低碳、经济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