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未成年人在餐饮店搞事,法院判了一大笔赔偿金

最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搞了个案子,牵涉到两名未成年人在一家餐饮店搞事,这事儿还把企业商誉给搞坏了。法院判了一大笔赔偿金,这下可好了。事情的源头是今年二月凌晨,两名17岁的青少年小唐和小吴在某餐饮品牌的包间里搞了一些不太像样的行为,还拍了视频放到了网上。这一下,那餐饮店就遭了殃,不仅舆论压力大,经营也受了损。法院审理之后发现,这俩人的行为把人家店的名誉和财产都给糟蹋了。所以呢,法院就给他们判了赔礼道歉和赔钱。 说到这次事情的细节吧,就是在凌晨吃饭的时候发生的。小唐和小吴利用包间里没人监督的环境搞小动作,后来还把视频发上网了。这下子可好了,大家都看到了。监控录像、服务员的证词还有现场留下的证据都证实了这一点。视频一出来,那餐饮品牌瞬间陷入了名誉危机。多地门店的顾客和营业额都明显下降了。 那么,法庭上是怎么判断这个案子的呢?法庭分析认为他们的行为确实严重侵害了这家企业的名誉权和财产权。所以呢,他们判决小唐、小吴还有他们的监护人要给人家赔礼道歉和赔钱。 律师也转达了小唐、小吴的认错态度,表示如果有必要公开道歉的话,他们愿意保护自己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