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6年1月12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延续实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根据公告内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申请退还出售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具体规定,若新购住房金额不低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可全额退还已缴个税;若新购住房金额低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比例退还。
这一政策延续了此前实施的税收优惠措施,旨在降低居民换房成本,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流动性。
政策背景源于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成为市场重要支撑。
通过税收优惠减轻换房负担,既有助于满足居民住房升级需求,也能促进二手房与新房的良性循环,对稳定市场预期具有积极意义。
为确保政策落地,公告明确要求纳税人需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需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二是出售住房的纳税人必须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共有人之一。
同时,住建部门将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房屋交易数据实时互通,提高退税审核的准确性和效率。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项政策延续释放出国家持续关注居民住房需求的积极信号。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通过税收杠杆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既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也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
预计该政策将与各地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形成合力,为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这项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财税政策的精准运用,为居民改善住居条件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两年的政策周期既给予了市场充分的反应时间,也为政策效果的评估和优化提供了空间。
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预计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优化,同时为国家房地产调控目标的实现注入新的动力。
各地应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推动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