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文化遗产承载地域历史记忆,是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文旅热度上升、城乡建设推进和市场交易活跃,文物安全风险、历史街区风貌破坏、遗产周边环境退化等问题更易显现;同时,盗掘、倒卖等犯罪仍对古遗址、古墓葬等形成直接威胁。
对浙江而言,西湖、良渚古城遗址、京杭大运河等世界文化遗产,以及古城古村、古廊桥、灌溉工程等类型丰富、分布广泛,保护对象多元、利益关系交织,治理难度更大,迫切需要以法治方式统筹打击犯罪、修复生态与规范行政管理。
原因:一是保护链条长、主体多,文物、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能交叉,遗产本体与周边环境、展示利用与日常管理之间容易出现“真空地带”。
二是部分区域在开发利用中存在重建设轻保护、重短期收益轻长期价值的倾向,历史文化街区修缮、风貌管控、河道水系维护等环节一旦标准不一、监管不到位,容易引发不可逆损害。
三是文物犯罪具有隐蔽性和跨区域特点,盗掘、倒卖链条化运作,既考验侦查打击力度,也需要检察机关在证据审查、追诉标准把握及财物追缴等方面形成合力。
四是公益属性强、社会关注高,单靠个案处理难以实现系统治理,需要通过典型案件引领、专项监督推动,以制度化方式固化保护成效。
影响:文化遗产保护的质量,直接关系文化自信的根基,也影响高质量发展和群众获得感。
对外,世界文化遗产是国际交流的重要名片,保护水平体现现代治理能力;对内,历史文化资源与公共空间品质相连,关系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的可持续路径。
若保护失守,不仅造成文物本体损毁、文脉断裂,还可能引发公共资源浪费与社会信任受损;反之,通过依法监督、修复提升和规范管理,能够促进文化遗产在保护前提下合理利用,带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形成“以文化促发展、以法治护发展”的良性循环。
对策:围绕守护文化根脉,浙江检察机关将检察文化建设与履职实践相互支撑,在办案中强化法治供给与制度推动。
数据显示,该省检察机关起诉盗掘、倒卖文物等犯罪2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492件,推动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24处;同时聚焦重点对象开展专项监督,推进“守护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175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46件。
对具有示范价值的案件,注重以个案带动类案治理,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补齐监管短板,推动修复整改、完善机制。
与此同时,协同治理成为提升整体效能的重要抓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住建部门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协作机制,并会同水利、农业农村、文物等部门建立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传承协作机制,着力把“单点发力”转化为“系统守护”,对西湖、良渚、大运河等重点遗产实施长效保护。
一些地市检察机关还围绕古城、古廊桥等特色遗产推进跨部门协同,形成保护、修缮、管理、利用相衔接的工作闭环。
前景:从全国层面看,浙江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说明当地在以检察履职推动文化遗产治理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随着文物保护法等制度落实更趋严格,文化遗产保护将从“事后处置”加快转向“源头预防”和“常态治理”。
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将更加注重对行政执法的跟进监督、对重点区域的风险排查以及对保护利用边界的规则明晰,推动形成标准更统一、责任更清晰、协同更顺畅的治理体系。
与此同时,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记录、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也将成为提升保护效能的新变量,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保护格局在基层落地见效。
从守护千年良渚到润泽当代运河,浙江检察机关以法治画笔勾勒出文化传承的新图景。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如何通过司法创新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这既是法治现代化的必答题,更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必修课。
浙江的实践表明,当检察蓝遇见文化青,绘就的正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