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冬春季节天干物燥,林下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上升,森林火灾防控进入关键期。1月11日15时39分,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发生山火。火情发生后,市、区两级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消防、公安、自然资源、街道、供电等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广东消防救援机动总队参与指挥和处置。经连续作业,明火于1月12日6时20分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火情虽得到及时控制,但也暴露出林区用火管理仍有薄弱环节,需引起重视。 原因:调查是厘清责任、完善治理的重要环节。当地在处置结束后迅速开展调查,通过走访核查、线索比对等方式锁定沈某及其家属共4人,并依法传唤。经查,事发当日8时许,涉事人员擅自进入山林区域,沈某违规使用明火引发山火。沈某对其过失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仍在深入办理中。此类事件反映出个别人员防火意识不足、对法律规定认识不深,也提示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山人员管控”和“火源入林管控”仍需更细化、更有力度的措施支撑。 影响:森林火灾突发性强、蔓延快、处置难,一旦形成大面积燃烧,可能威胁周边村居、旅游点和基础设施安全,并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增加水土流失和次生灾害风险;同时,扑救过程对人员安全、装备保障、交通组织等都是考验。此次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与快速响应、专业力量协同以及连夜持续作业密切有关,也说明若处置稍有延误,后果可能大不相同。对城市周边山林而言,人员活动频繁、进出通道多、监管难度大,更需要把风险防控前移,把关口设在源头。 对策:防控森林火灾,关键在于压实责任、严控火源、强化震慑、提升能力。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规定,强化林区巡护与卡口值守,在节假日、周末及火险高等级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做到“看住人、管住火、守住山”。二是持续开展警示宣传,把“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吸烟、烧荒、烧纸、野炊等野外违规用火”转化为群众易懂、可执行的行为规范,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守法用火的社会共识。三是依法从严追责,形成震慑,对违规用火、过失引发火情等行为依法处理,推动责任落实闭环。四是补齐基层应急能力短板,完善监测预警、通讯指挥、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协同机制,加强夜间扑救、复杂地形处置等实战化训练,确保火情发生时能够“打早、打小、打了”。 前景:随着气候条件变化和户外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防控将长期面临压力。下一步,应在制度执行上更严格、在技术支撑上更精准、在社会参与上更广泛:用好网格化管理、视频巡护等手段提升发现和处置效率,通过更严格的入林管理和更细致的隐患排查,降低人为火源进入林区的风险。同时,推动森林防火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将宣传教育、执法监管、应急准备联合推进,才能在高火险季节守住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安全。
森林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守护森林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沈某因一时违规用火面临法律制裁,代价沉重,更为公众敲响警钟:看似细小的用火行为也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侥幸心理往往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随着冬季防火期深入,各地应更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火意识,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防火规定落到实处。唯有形成尊重规则、敬畏自然的共识,才能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