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之间承担着重要的平衡职责;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近日介绍的数据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在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中的积极作为。 从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的规模看,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29.5万人——不起诉30.5万人——该数据表明检察机关在把好刑事追诉的"第一道关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捕、不诉率的平稳保持,既表明了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司法态度,也说明侦查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在不断提升。这些被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的人员,正是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了他们免受不必要的刑事追究。 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上,检察机关决定或建议变更和释放1.9万人,这充分体现了对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尊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通过这一制度,对已经采取的逮捕措施进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必要的羁押情形,确保羁押权的规范行使。 监督公安机关执法上,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加深入细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万件、监督撤案3.96万件,这些数据反映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权的有效制约。同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039件,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法治秩序中的主动担当。纠正遗漏提请逮捕、纠正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3.7万人,这一举措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规范侦查活动上,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万件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5410件次,书面纠正违法意见采纳率超过95%。这些数据说明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进行了全面监督,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等基本诉讼权利。高采纳率表明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注重,双方在维护法治的共同目标上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机制。 这些监督数据的背后,反映了检察机关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深刻践行。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始终坚守保护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的底线,这是现代法治精神的核心要求。通过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逮捕等环节的监督,检察机关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维护了法治秩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近30万不批捕决定折射出中国法治建设的开展。司法机关在犯罪惩治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实践不断深化。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此目标正通过制度完善和专业司法逐步实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