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成都的瞿先生在2024年10月的时候,通过刷抖音进入了陈女士的直播间,对方温柔的声音让瞿先生对她产生了好感。两人很快添加了微信,频繁互动,聊天的语气变得越来越暧昧。尽管陈女士从未明确拒绝瞿先生的追求,但也没有透露自己早已在2019年结婚的事实。在这种暧昧的氛围下,瞿先生认定两人已经是恋爱关系了。为了博陈女士的欢心,瞿先生开始不断投入金钱。他先给陈女士转账用于请她的母亲吃饭,之后转账频率和金额都逐渐增加。2025年3月达到高峰,他每天给陈女士转1万、2万、5万甚至更多。虽然每月生活费只有50元,瞿先生依然省出钱来支持陈女士。 他还对陈女士借款高达126万余元用于打赏。这些打赏总金额高达167万余元。除了转账和打赏外,瞿先生还和陈女士私下见过面。直到2025年年初才发现陈女士已登记结婚并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他感到被骗。瞿先生和陈女士断绝联系后将她以及抖音平台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所有打赏和转账行为,返还共计178万余元。 庭审中三方展开激烈辩论。瞿先生认为陈女士以结婚为目的诱导他转账和打赏抖音平台未尽到审核监管义务导致自己财产损失。陈女士表示与瞿先生仅为普通朋友关系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双方存在恋爱关系且作为主播与粉丝互动具有虚拟性社交属性而瞿先生提供的520元、888元转账说明他的“暧昧表达”并不专注认为自己不存在欺诈或诱导。 法院最终判决陈女士返还11万余元转账无需返还167万余元打赏款项。因为双方聊天频次多且内容暧昧不清而瞿先生向陈女士转款具有明确目的性尽管没有以结婚为目的但却是为了建立恋爱关系。 陈女士不明确告知已婚状态仍与瞿先生暧昧不清导致其误以为可以通过追求建立恋爱关系违反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规定应返还全部私下转账款项。 关于抖音平台167万余元打赏问题法院认为瞿先生充值购买虚拟礼物是为了获取感谢或评价获取情绪价值心理满足属于网络服务消费行为而非无偿赠与因此陈女士无需返还打赏款项。 最终判决陈女士返还11万余元转账驳回要求退还167万直播打赏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