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绿剑"行动重拳整治生态顽疾 构建常态化环保监管体系

问题:生态保护高压态势下,少数领域仍存在历史遗留与现实矛盾叠加的突出问题。部分自然保护地内仍有非法养殖占用生态空间,个别采石场越界或超范围建设,影响山体安全和景观格局;公墓山、临时用地等项目管理偏松,易出现侵占林地、复绿不到位等情况;此外,小水电站对河流生态连通性和珍稀物种栖息环境造成压力,野生动物非法捕猎、运输、交易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成为影响生态系统稳定的难点。 原因:一是部分地区发展方式仍偏粗放,个别经营主体生态法治意识不足,对红线边界、用途管制等规定理解不深,甚至抱有侥幸心理。二是自然资源分布广、类型多,过去以人工巡查为主,容易出现监管盲区,问题发现不够及时。三是跨部门、跨区域治理链条长,若责任传导不清,容易出现“谁来管、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不明的问题。四是一些问题历史积累明显,如小水电布局、存量采石点位等,需要在生态修复与民生保障、能源供给之间统筹平衡,治理推进难度较大。 影响:短期看,违法占用和无序开发容易导致森林植被破碎化、水土流失、生境退化,抬升地质灾害和水环境风险;长期看,将削弱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影响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生态承载力与环境容量,也不利于形成稳定、可预期的营商与监管环境。对珍稀物种而言,栖息地被切割、河道阻隔等问题还可能带来不可逆的生态损失。 对策:汕尾以“清单化、闭环式”推进整治,推动治理从“就事论事”转向系统攻坚。据通报,自6月以来,专项行动聚焦自然保护地、采石场、公墓山、临时用地、森林督查图斑、毁林开垦、高位养殖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市县同步推进、问题同步销号。阶段性进展显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102亩非法养殖场已清零;全市清查采石场4家并全部关停,同时核查超范围建设3处;25个公墓山项目建立台账推进整改,其中陆河3个已下发整改通知;12处高位养殖棚架拆除后同步完成复绿措施。 在河流生态修复上,陆河县花鳗鲡、南万红椎林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16座小水电站纳入退出序列,推进“一站一策”评估并倒排工期。首批3座已完成拆除,其余按计划推进,力争节点内实现停运或改造,恢复河道连通性与生态基流,为物种繁衍和栖息创造条件。 在执法震慑上,今年以来全市立案38宗,覆盖森林火灾、野生动物、林地林木等领域。公安、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非法捕猎、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行为持续打击,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提高违法成本。 机制建设上,当地提出将专项行动成果转为常态化治理:完善“林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厘清属地责任与行业监管边界;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时效和精度,推动监测从阶段性排查转向常态化预警;同时对复绿复植和生态修复质量开展跟踪评估,防止“整改走过场、问题再反弹”。 前景:从治理路径看,汕尾正把生态保护责任更压实到基层末梢,以更硬约束推动发展方式转型。随着问题清单逐项清零、退出项目按期推进以及技术监测能力提升,生态治理有望从集中整治转入精细化管护阶段。下一步关键在于把修复质量、后续管护、执法协同和公众参与衔接起来,通过制度化、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持续增强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为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可靠的绿色支撑。

生态治理既是约束,也是竞争力;“绿剑”专项行动的意义,不仅在于关停拆除和立案查处的数量,更在于用制度、法治和科技手段,把生态责任落实到每一级、每一处地块、每一个环节。只有让监管更有效、修复见成效、守法有回报,才能把阶段性整治转化为长期治理能力,推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成为可持续的城市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