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把拓竹告上了法庭,起因是这家3d 打印企业侵犯了版权。这些法律纠纷都指向了拓竹

泡泡玛特把拓竹告上了法庭,起因是这家3D打印企业侵犯了版权。这些法律纠纷都指向了拓竹旗下那个全球月活最高的3D模型社区Makerworld。到现在为止,这个平台上所有跟泡泡玛特有关的热门IP模型都被拿掉了。Makerworld是拓竹在早些时候就设计好的生态系统,就是为了让大家分享自己做的东西。不管是生活用品还是教育模型,用户自己上传数据后就能打印出来。哪怕你不会建模,也能直接下载数据用。平台还会定期搞设计比赛,开发者也能发起众筹。拓竹想通过这种方式让用户玩得更久,还能衍生出更多新东西来吸引更多人。所以一开始他们主要是想怎么鼓励大家创作。但是后来接连出了好多版权的事情,就不得不让人思考,到底3D打印版权的界限在哪?到底是创作者、平台还是卖东西的人该担责? 到了2025年中间的时候,因为潮玩IP特别火,Makerworld和其他社交平台上就冒出了一波“Labubu自由”的创作热潮。这种开放的社区模式给了大家很大的自由空间,但也给了那些侵权的商家空子钻。有些商家直接在平台上下了Labubu的模型数据大批量生产,然后在电商平台上卖钱。虽然Makerworld在分享页面上写了使用说明,说衍生作品只能在平台里发,禁止商用。但还是有很多人抱怨自己的模型被商家拿去赚钱了,维权很难。 九派财经找了几个知识产权律师了解情况,他们都说就算是非商用的二创作品也有侵权的风险。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数据与知识产权部的陈裕敏律师给九派财经讲过这事儿。他说用户上传原创图片或者进行二次创作,其实是对原作者作品的再加工,这时候就得得到原作者的授权才行,不然就侵犯了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是平台上的用户私自复制拿去卖钱,那就是直接侵犯了复制和发行的权利。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的李浩律师也跟九派财经聊过这个问题。他认为商业用途并不是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必要条件。只要超出了个人欣赏、学习和教学这些合理范围用了别人的作品,就可能侵犯版权。 他还说了好几种具体情况:把别人的美术形象做成数据模型涉嫌侵犯复制权;进行二次创作后跟原作还很像的话就侵犯了改编权;在网络上公开传播原作品的复制品或者二次创作作品就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不过在现实里要去告那些零散的二创用户或者商家成本太高了。陈裕敏律师说二创用户太多了,先不说找他们的身份信息难不难,获赔的金额也很低,还可能把自己的粉丝给丢了。对于那些大批量生产和销售的商家来说也是一样的情况,销售额可能没那么高,最后花在维权上的钱比赚来的钱还多。 所以泡泡玛特直接去找拓竹打官司更划算。一方面能起到媒体宣传的作用警告其他人别这么干;另一方面拓竹提供了一个聚集侵权事件的平台责任更大一些,赔的钱也可能更多一些也更容易执行到位。 李浩律师指出平台上的免责条款在跟用户之间是有用的,但是如果因为用户的行为导致跟第三方比如著作权人发生纠纷的话平台不能完全免责。关键是要看平台符不符合避风港原则: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侵权行为存在并且履行了“通知——删除”的义务。 对于那些很出名的作品平台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必须证明自己尽力防止和制止侵权行为才能免责如果没做到的话就可能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陈裕敏律师也说过类似的话她认为拓竹平台的主要责任是对二创用户和下载后拿去商用的用户有“注意义务”如果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用户在利用平台侵害别人的权益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话就要跟那个用户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意味着即使平台没法完全管住所有侵权行为也得想办法体系化地降低风险把版权保护的机制落实好平衡好合规和生态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