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起,海宁市将禁飞无人机和其他空飘物

嘉兴市人民政府最新发布了通告,提醒大家注意近期的管控措施。这次是为了给2026年2月的元宵硖石灯会迎灯活动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从2026年3月2日0时开始到3月3日24时,海宁市硖石街道几个重要路口周围的区域会禁飞无人机和其他空飘物。这次管控对象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还有热气球、孔明灯之类的东西。如果大家需要进行一些必须的飞行活动,比如电视转播、警务或者应急救援,是需要提前得到批准的。违反规定的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这次通告是在2026年2月9日发布的,由嘉兴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把这些消息告诉大家,希望能够保障大家在活动期间的安全。冯云编辑了这份通告,他还提醒有无人机的朋友们注意遵守规定。 小伙伴们如果想知道更多关于这次活动的信息,可以给5分钟不到就能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们一些提醒,大家互相转告一下。冯云也给我们分享了一个有趣的商机。这次管控措施是在塘南东路、水月亭路等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实施的。 这次活动是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进行的。2月9日发布了这份通告给2026年3月2日开始到3月3日结束这段时间使用无人机等设备进行活动的人们提出了要求。管控措施要求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这几天内不要使用无人机或者其他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 这次通告里提到了很多具体内容:有禁止单位组织个人使用无人机或者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有规定管控区域具体位置和时间;还有提到了相应法律对违反规定的人进行处罚。这些信息都是嘉兴市人民政府给大家传达出来的重要消息。 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为了保障这次元宵硖石灯会迎灯活动沿线地区空中安全,所以决定在海宁市部分区域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2026年2月9日发布了这个消息给大家提醒一下大家。 这次管控措施是从2026年3月2日0时开始到3月3日24时结束。管控区域包括海宁市硖石街道西山路海昌路路口、海昌路塘南东路路口、塘南东路赵家漾路路口、赵家漾路水月亭路路口、水月亭路碧云路路口、碧云路由拳路路口、由拳路西山路路口合围区域空域范围内。 在这个时间段内禁止单位组织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如果有经过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和活动保障等飞行任务除外。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消息由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给2026年2月9日前后将要参与元宵硖石灯会迎灯活动的人们以及所有使用无人机和空飘物的人们传达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