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抢婴案二审宣判曾某孩等四人拐卖儿童罪

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备受瞩目的山东入室抢婴案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法庭进行二审宣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姜甲儒及其生母乔女士处获悉,法院将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为宣判曾某孩、袁某贵及吕某东、王某勇四人的拐卖儿童罪一案。 乔女士提供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公告,这一消息是在去年9月19日一审宣判之后才披露的。在那次审判中,曾某孩作为主犯被判处死缓,吕某东和王某勇被判无期徒刑,袁某贵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还附带支持了姜甲儒一方的民事诉讼请求,赔偿人民币20万元。 尽管一审判决已经给出结果,但被告人曾某孩和袁某贵依然选择了上诉。律师李圣透露,他在去年11月15日收到了曾某孩和袁某贵的刑事上诉状。曾某孩认为量刑过重要求发回重审,而袁某贵则否认自己构成拐卖儿童罪。至于另外两名被判无期徒刑的被告人吕某东和王某勇,经过确认他们已经决定不再上诉。 2026年12月5日,二审开庭审理却未当庭宣判。庭审中除了吕某东外,其余三人均在相互推诿并百般抵赖,“时间长了忘了”。姜甲儒指出,庭审在法庭辩论环节耗时较长。他还提到在询问环节时,曾某孩面对律师询问是否认识吕某东时否认认识,但在回答关于卖婴者时又指认是吕某东递给他的。 李圣律师表示二审时曾某孩不再像第一次那么嚣张。当检方出示了2007年他们共同偷牛被判刑的案卷材料后便推翻了曾某孩的说法。实际上两人偷牛是在2006年,之后在2007年作为同案犯被捕。 视频资料由徐韶达和周嘉楠提供,该报道由徐韶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