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学期伊始,未成年人身心保护与校园安全仍面临多重挑战。
校园欺凌呈现隐蔽化、语言化、网络化特征,一些看似“开玩笑”的侮辱性称呼、排挤孤立等行为,容易被忽视却可能造成持续性心理伤害;与此同时,网络空间诱导充值、“免费领游戏皮肤”等新型套路层出不穷,叠加未成年人辨识能力不足,易引发财产损失、隐私泄露甚至被卷入违法犯罪风险。
如何把法律的“外在约束”转化为青少年的“内在自觉”,成为校园治理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是认知偏差仍较普遍。
部分学生对欺凌边界认识不清,认为“起外号”“发截图”“群里嘲讽”不算侵害;也有个别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将冲动行为视作“逞强”。
二是网络环境复杂。
线上娱乐与社交平台渗透日常学习生活,诱导性信息包装更隐蔽,未成年人对个人信息保护、交易风险、证据留存等知识相对薄弱。
三是预防教育存在“抽象化”短板。
单纯宣讲条文难以触达学生的真实场景,导致“听过却用不上”“知道但记不牢”。
四是协同治理仍需再强化。
校园、家庭、社会在风险识别、及时干预、心理支持与司法衔接方面,需要更顺畅的联动机制。
影响——上述问题若处置不当,直接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校园秩序:受害者可能出现焦虑、退缩、厌学等反应,施暴者也可能在错误强化中滑向更严重违法;网络陷阱带来的财产与信息损失,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和次生心理问题。
更重要的是,校园是价值观与规则意识形成的关键场域,若法治教育缺位、干预滞后,可能导致规则意识弱化,影响青少年成长成才与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点,开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第一课”为抓手,把普法从“讲概念”转向“讲情境”,用贴近学生的表达与可操作的方法增强教育实效。
3月11日,在开阳县第三中学,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夏宏宇围绕校园欺凌与网络陷阱与学生面对面交流,通过提问互动引导学生辨析“辱骂、起侮辱性外号”等行为的法律性质,强调其对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侵害,帮助学生建立“言语欺凌同样有害”的清晰边界。
在讲解网络风险时,以学生熟悉的“免费领游戏皮肤”等场景作类比,结合真实案例拆解套路、提示风险点,让学生在故事与问答中掌握识别与自护要领。
在不同学校,检察官因校施策、分层施教:在开阳县第一小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选取贴近低龄学生的案例进行拆解,以“能听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播撒法治种子;在开阳县第五中学,通过“你问我答+情景模拟”把可能发生的纠纷与风险搬到课堂,强化学生对证据意识、求助路径与行为后果的理解;在龙岗镇中学,自编普法剧本,将普法故事与沉浸式情境体验相结合,提升参与度与代入感,引导学生学会在冲突中用规则解决问题。
从治理逻辑看,此类课程的关键在于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执行的行为清单:一是明确红线,区分玩笑与侵害、冲突与欺凌;二是提供路径,教会学生遇到欺凌如何求助、如何留存证据、如何寻求心理支持;三是强化责任,引导“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推动形成班级与校园的共同守护;四是完善衔接,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机制,把预防端口前移,推动学校制度建设与家庭教育指导同向发力。
前景——开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会同学校、家庭与社会力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警示教育与案例释法等活动,针对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性侵害防范等重点领域加强分层分类教育,并推动完善校内报告、干预处置、心理辅导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
随着法治副校长履职更规范、课程内容更精细、协同网络更紧密,校园安全治理有望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进一步转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与法治保障。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
开阳县的创新实践表明,只有将法律知识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才能让法治精神真正浸润年轻心灵。
这不仅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举措,更是培育新时代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基石。
随着更多社会力量的加入,一幅以法治护航青春成长的立体画卷正在黔中大地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