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刚给黎智英依法判了重刑,就有30个国家跑来要求中国放人。外交部说得特别硬气,那就是不留半点余地。香港特区政府那边反应很快,行政长官李家超也表了态,说这次判决就是把法治和公义亮出来看了,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个大标志。他还特别强调了,以前的社会动荡让香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回案子判下来,就是要告诉大家搞破坏国家安全的事绝对逃不过法律制裁。 从法律的角度说,这结果也挺合理。根据香港国安法,要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情节严重的能判10年以上甚至无期。综合看被告的年纪、身体状况和案情,最后判20年也算在规定范围内,大家应该都能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至于为啥西方30国的联合呼吁跟这个判法对不上号?主要就是看法不一样呗。 表面上看,那些国家觉得这会影响香港的新闻自由和国际形象;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还拿人道主义来说事,光提黎智英年纪大、身体不好这些点。但这其实就是干涉中国司法的借口嘛。这种情况也不是头一回见了,每次出了这种大事儿,西方国家都会立马出来说话。套路也差不多:先是说“关切”,接着质疑法律,最后就得让放人的人出来。 这次司法判决一出来,30国的声明马上就跟着出来了。这说明早就准备好了说辞,根本不是临时想的。说白了这就是政治手段,不是真的在聊法律或者人权。还有个很明显的点就是,西方国家也不是对每个案子都要发个声。天天都有很多刑事案子判下来,但只有中国、俄罗斯的事儿才会弄出这么大动静搞集体声明。这种只挑着看的态度,说明问题就不只是在法律层面上。 对于这些噪音,中国外交部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了。发言人说黎智英是中国公民,干的事严重威胁国家安全,这是香港特区内部的事儿。他们劝那些国家要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香港的法治,别乱插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