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日前向各地转发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重要通报。近期江苏、湖北两地接连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通报深入分析了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全环节特别是零售燃放等关键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相应机构和地方政府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从通报披露的问题来看,当前烟花爆竹零售环节存的安全隐患已呈现系统性特征。一上,零售店周边燃放管理处于失控状态,群众随意燃放现象普遍,形成严重的安全风险。另一方面,部分零售点采取了类似超市的自选销售模式,大量购买者店内聚集,加剧了爆燃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同时,违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超范围销售、超量储存、隐蔽存放、销售违禁产品等违规行为仍在多地存在。此外,企业许可申领把关不够严格,部分零售场所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最为令人担忧的是,事故警示信息传达不到位,地方排查整治缺乏深度和细致度。 这些问题的形成有多上原因。从经营主体看,一些零售户出于利益最大化,对规范要求重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从监管角度看,各环节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传导体系不够完善,对违法行为的追踪问责力度有待加强。从社会认知看,公众对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还不充分,安全购买、储存、使用的知识普及率较低。这些因素叠加,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化解。 国务院安委办的通报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一是要展开全覆盖的"拉网式"排查,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的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确保不留死角。二是加强全链条监管,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实现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实时监控和闭环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以两起事故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警示,向公众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引导规范消费和使用行为。四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针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违法活动进行追踪溯源,强化行政与刑事手段的有效衔接,开展节日期间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报特别强调了"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八项硬措施,这是对零售环节最为迫切的规范要求。严禁以民居作为经营场所、严禁超量堆放、严禁店外摆放、严禁在周边100米内试放、严禁在禁放区燃放,这些禁令直指当前管理中的最大漏洞。同时,专人盯守、控制进店人数、张贴警示标语等措施,则是对经营环节全过程的具体规范。这八项措施看似简单,实则是对近年来事故规律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防范同类事故必须坚守的底线。 从更大视角看,此次通报反映了国家对烟花爆竹产业安全管理的深层思考。烟花爆竹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春节燃放既是民俗实践,也是社会文化需求。但其固有的危险特性要求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防控体系。如何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与防范安全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通报反映了既要尊重传统、保护文化,又要坚守安全红线、保护生命的理性态度。
烟花爆竹既寄托着节日记忆,也考验着治理智慧;此次通报既是对事故的警示,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全动员。只有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才能确保节日欢乐不以安全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