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部门联合推动低空保险体系建设 2027年将实现无人航空器强制责任险全覆盖

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频繁。

农林作业、巡查巡检、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领域已形成有序的应用格局,低空经济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然而,这一新兴产业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新的风险挑战。

由于缺乏完善的保险制度和风险保障机制,低空飞行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责任划分不清、损失赔偿难以落实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需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险政策体系。

低空保险作为保障低空飞行活动的重要金融工具,涵盖航空器制造与运营、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类专业化服务等多个环节。

建立完善的低空保险制度,既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低空经济发展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低空保险产品供给不足、服务体系不完善,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这成为制约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

为此,三部门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一是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有效运用保险机制。

二是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对应当投保的航空器推动加强投保情况核查,依法制定强制投保实施办法并出台示范条款,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提升保险供给和服务能力。

在具体实施中,三部门强调要精准服务应用场景。

针对农林作业、低空巡检、测绘勘察、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医疗救护、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等十大应用领域,根据各自的发展阶段、风险特征和管理需求,提供差异化的保险保障方案,推动完善事故处置和损失分担机制。

同时,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探索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的对接,加强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和专业中介机构的能力建设,为保险的可持续经营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从时间表看,到2027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这一目标设定既充分考虑了制度建设的复杂性,也为产业发展留出了合理的适应期。

低空经济的竞争不仅在技术和市场,更在治理能力与制度供给。

以强制投保为牵引、以场景化产品为支撑、以信息平台为底座的低空保险体系建设,体现了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底线的治理导向,也为新产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

随着规则细化和能力提升,保险机制将在风险可控中释放发展空间,推动低空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