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未被认定违建,他3天内自己拆,不然就要强制拆

话说1999年那会儿,北京市密云区有个叫宗先生的村民,他跟村里的经济联合社签了个荒滩租赁合同,合法承包了村集体的荒滩。当时村里认可,他就在那块地上盖起了养殖场和配套设施,一直干了26年了,大概有2700平米呢。这26年里,从来没人说过这儿是违建或者让整改。 可到了2024年8月,某镇政府突然发了个《限期拆除告知书》,说宗先生没取得规划许可,直接认定这是违建,还让他3天内自己拆,不然就要强制拆。这消息突然一下扔出来,把宗先生给吓坏了,他觉得自己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养殖场不能被这么随便定性。 宗先生赶紧找到了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李金玉律师还有姜文浩律师(当时还是实习),让他们帮忙维权。盛廷律师接手后分析了一下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他们认为镇政府的这个做法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上都有大问题。第一宗先生手里有合法的租赁合同和村委会的证明,这地方一直是搞农业的;第二镇政府在发通知之前根本没实地去看看、做记录;第三只是贴了个通知就完事了,没给当事人说话的机会;第四养殖场属于农业设施,用地本来就不是建设用地,不应该直接套用规划许可的规定。 好在有盛廷律师帮忙打官司。最后法院判了北京市密云区某镇人民政府的《限期拆除告知书》是违法的。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行政机关不能光说一声违建就让人立马拆房子。不管是认定违建还是下拆除命令,都得把事实查清、法律搞懂、程序走到位才行。对于那种老早就建好还一直在用的农业设施,更是得慎重处理。 盛廷律师事务所成立快20年了,一直在办征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权益这些案子,经验特别丰富。如果您也遇到类似养殖场被拆或者限期拆的事儿,工作日9点到18点随时可以打电话给盛廷律师事务所问问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