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古丈查处直播带货夸大功效表述:涉“7天年轻3.1岁”被责令整改并加强监管

一、问题发现 近日,古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当地某主播在境外直播带货过程中,对"懿美博士类蛇毒肽紧致淡纹眼部精华油"等产品进行夸大宣传。

经查,该主播在2025年12月的两场直播中,确实使用了"7天年轻3.1岁"等缺乏科学依据的营销话术。

二、调查核实 执法部门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确认涉事产品虽具备合法进口手续和备案凭证,但功效宣称存在明显夸大。

市场监管人员调取了直播录像、销售记录等证据,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调查显示,涉事企业绘森(深圳)贸易有限公司虽取得泰国瑞万康69有限公司授权,但在营销环节存在监管疏漏。

三、违法认定 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涉及的"逆龄"量化宣传在美妆行业具有一定典型性。

专家指出,化妆品功效宣称应当以临床测试数据为支撑,任何未经证实的"数字营销"都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

四、处理决定 考虑到涉事方系初犯、配合调查且影响范围有限,古丈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但责令整改的决定。

具体措施包括:对主播及运营团队进行法制教育;要求立即下架违规宣传内容;全面自查在售21款产品的宣传文案。

五、行业警示 本案反映出跨境美妆产品在直播带货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随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的深入实施,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数字打假"力度。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查处直播违规案件同比上升37%,其中美妆类占比达28%。

网络直播带货的快速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也为商家开辟了新的销售渠道。

但这一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市场参与者的诚信自律和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

此案的处理提示我们,虚假宣传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会损害消费者信任和市场秩序。

网红主播、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应形成合力,共同营造真实、透明、诚信的网络营销环境,让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获得真正的实惠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