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肉制品是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品类,也是食品安全风险较为集中的领域。随着消费渠道更加多元,部分环节仍存来源证明不全、冷链贮运不规范、标签标识不清等问题;个别不法经营者甚至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牟利,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为巩固治理成效、继续规范县域肉制品市场秩序,循化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日发布肉制品生产经营合规告诫,明确监管要求及涉及的法律责任。 原因:从监管实践看,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上:一是链条长、环节多。肉制品从屠宰检疫、运输仓储到加工销售、餐饮使用——涉及多个主体——任何一环失守都可能导致问题肉品流入市场。二是部分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流于形式,造成来源难追溯。三是新业态场景信息不对称更突出,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渠道若信息披露不充分,易放大虚假宣传和“三无”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 影响:肉制品安全一旦出问题,影响往往容易扩散并叠加。一方面,未经检疫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直接威胁公众健康;违规使用违禁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另一方面,制售假劣肉制品破坏公平竞争,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损害地方农牧产品和餐饮行业声誉,削弱消费者信心,影响市场预期稳定。 对策:此次告诫围绕“可追溯、可核验、可问责”提出要求,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划清红线底线。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证照齐全、依法亮证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完整留存供货者资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购销票据等资料,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严禁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二是明确禁止性行为。针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掺杂掺假、以低价肉冒充牛羊肉、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等问题,明确严禁注水注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过期或感官异常肉品加工食品;严禁非法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违禁物质;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销售无标签或标识不全、假冒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信息的“三无”及仿冒产品。 三是规范销售与餐饮环节操作。要求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公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规范标签标识管理:预包装产品信息须真实完整,散装产品应清晰标注品名、产地、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及经营者信息;冷藏冷冻肉品按规定温度条件贮存运输,确保冷链不断链。餐饮单位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品,落实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清洁消毒等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四是强化网络经营约束。针对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场景,强调信息发布应真实准确,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严禁销售“三无”及假冒肉制品;同时不得违规使用地理标志或相关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循化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将提高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产品、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肉制品安全治理的关键在于从“事后处置”转向“全链条预防”。随着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进一步落实、冷链管理与标签标识逐步规范、线上线下同标同责持续推进,县域肉制品市场秩序有望更透明、更可控。下一步,监管部门可在常态化抽检基础上,推进重点品类、重点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消费提示与投诉举报闭环处置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的合力。
食品安全离不开每一个环节的共同守护,肉制品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从源头把关到过程管控,从线下门店到线上渠道,只有压实责任、完善追溯、依法严惩,才能让守法经营者安心经营,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持续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