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不仅是市民出行的通道,也寄托着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多类管线;近日,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并查处一起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件,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施工。事件发生在蓬江区双龙大道路段。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商铺门前路面有明显开挖痕迹,路面被破坏,影响通行,也影响市容。经现场核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开挖城市道路的审批许可材料,属于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调查显示,当事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开挖道路,但未向市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便自行施工。城市道路下方管线密集,未勘查、未审批就开挖,容易造成供水、燃气、通信等设施受损,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带来公共安全风险。执法人员依法启动查处程序,现场制作检查笔录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恢复道路原貌;随后开展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在整改期限内,当事人完成道路修复。综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现行法规对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有明确要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道路;违反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市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下一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同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城市道路事关公共通行和地下管线安全,任何擅自开挖都可能带来隐患;本案既提醒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不要图一时方便而触碰红线,也再次强调“先审批、后施工”的基本要求。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只有以法治和精细管理守住道路管理底线,才能更好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市民出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