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发言人王文帅在1月28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代表中国工商界发出明确声音,对欧盟近期针对中国企业的一系列措施提出严肃关切。
这些举措涉及多个领域,反映出当前中欧经贸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具体措施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相关立法成为焦点。
该机制在设定产品碳排放强度基础默认值时,对中国产品设置了显著偏高的标准,且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
这一做法无视中国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对中国产业发展构成实质性障碍。
与此同时,欧盟还发布文件强制要求成员国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技术等18个关键行业排除所谓"高风险供应商",并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中国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欧洲5G建设。
这些措施的共同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欧盟以安全、环保等名义对中国企业设置壁垒,实质上是以政治考量替代市场规则,以主观判断替代客观事实。
这种做法违背了国际贸易基本原则,损害了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
从背景看,中国企业在欧洲长期依法合规经营,为欧盟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欧工商界合作不断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已形成深度融合。
中国产品和服务在欧洲市场的广泛应用,充分证明了合作的互利共赢特性。
在这样的基础上,欧盟采取歧视性措施,不仅违背了既有合作基础,也与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的国际承诺相悖。
中国工商界的反对立场有其深层考量。
这些措施直接威胁到中国企业的投资安全和经营权益,可能导致中国企业对欧洲市场的投资信心下降。
长期来看,这将损害中欧经贸合作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双方共同利益的实现。
中国贸促会代表工商界呼吁欧方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透明、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这是维护正常经贸秩序的必然要求。
当前,全球经济面临复杂挑战,国际贸易摩擦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国更应坚守多边主义原则,反对保护主义做法。
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愿意与欧盟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加强沟通,但前提是欧方必须摒弃歧视性措施,回到公平竞争的轨道上来。
经贸合作的生命力在于开放与互信,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稳定与可预期。
面对全球性挑战,任何以偏概全的“标签化”做法、任何以规则之名行壁垒之实的举措,都会侵蚀市场信心并削弱合作基础。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以对话化分歧,才能在竞争中保持理性边界,在合作中实现共同发展,推动中欧经贸关系回到互利共赢、行稳致远的轨道。